至於律師,因為工作需求必須經常往返法院,對於法院空間自然也有所期待。律師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律師休息室有足夠的空間和基本的資訊配備,第二是交通便利性,第三是停車空間。最後,由於律師在法庭上的攻防攸關人民權益的保障,他期待將來的法庭都能夠朝科技法庭方向建置。
尤伯祥律師指出,目前法院開庭越來越強調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不再像過去,只需把書狀遞上。律師的口語陳述能力日顯重要,基於陳述的需求,希望未來開庭時從法官、檢察官到律師都配有領夾式麥克風,讓陳述者能自然順暢地表達。而不像現在若是在較大的法庭開庭時,當使用到投影片,就得一手拿遙控器、一手拿麥克風—這非常可能會影響到個人的表達。「特別是將來國民法官的大法庭,我們很希望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都能以自然的方式聆聽、說明案件並觀看證據,為此,有時會需要走到法庭中央,如果還要顧慮手上的麥克風,難免會影響表現。」此外包括辯護人席及其他律師開庭的席位上,應設有電源插座及網路線。

軟硬體之後 「人」才是科技法庭的核心
台灣推動科技法庭已經多年,軟硬體設備也逐漸到位,然而尤伯祥律師仍認為法院內的e化還有進步的空間。聲音聽不清楚、斷訊等問題經常出現,這代表設備老舊或者網路傳輸量能不足。特別是在疫情期間,需要視訊開庭時,所有數位程度不足的問題完全暴露出來。他建議司法院在編列資訊預算上,應該定期更新,以確保系統與設備隨時保持在最新的狀態。他坦言,法院的電腦設備是普遍的,但卻有跟不上時代的窘境;加上包括法官、甚至許多律師開庭時仍習慣看紙本,也就是說,明明設備都有,包括電子卷證投影機實物提示機等,但就是有人不用或不會用。
他無奈地表示,疫情期間,他申請線上交付,卻花了很長時間才拿到電子卷證,經了解是因司法院內部傳輸量不足,「打個比方,你跟書記官申請拷貝某案件檔案並要求線上交付,那書記官在掃描全案之後,要將資料傳送到司法院資訊處,再由資訊處傳輸給律師,但由於內往傳輸量不夠,就像蘇伊士運河會塞船一樣,法院就會塞檔案。」他認為像這種網路傳輸量不足的問題,既然這是必然的趨勢,看見問題應該立即改善。不過他也知道,審檢辯三方,只要有一方沒有意願,科技法庭就難以真正落實。他苦笑道:曾嘗試線上書狀遞件,但根據秘書的回報,書記官雖然沒有正面拒絕,但有明白告知秘書,因為過往沒有遇過律師在訴訟中途申請線上遞狀,所以不是很熟悉,做起來很麻煩,言下之意,頗讓秘書覺得是想勸她放棄這項申請。為了解大家對此平台反應冷淡的原因,那次他不只堅持線上遞狀,還致電司法院請教原因,發現高層都有共識要解決。 (相關報導: 童婚悲歌》辛巴威15歲女孩死於分娩 貧窮、教會、法律漏洞助長童婚陋習 | 更多文章 )
因應目前司法要求 往下個世代扎根
的確,發現問題就去解決問題,才是正確的態度。黃國忠院長憶起過去,執行處張貼了很多公告,既不環保又無法凸顯即時的資訊,於是改為電子看版,現在一進北院,在法警室就有個執行處的看板,帶來即時又透明的資訊。而分散在各廊道的自動報到系統,也總令首次到訪者感到時代進步的氛圍。將來更會在各樓層廊道及法院入口處設計揭示引導系統,讓當事人透過自己的手機即可查詢所在位置,並知道如何到達要去的洽公或開庭處,且這些資訊都會同步放在官網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