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Joshua)28日晚間獲高等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在被拘留40小時後,於晚間8時48分獲無條件釋放。他呼籲警方儘速釋放其他被捕的學生領袖。
黃之鋒表示手臂和鼻樑有傷痕,被拘捕時也遺失了眼鏡和鞋,他感謝家人和女友的支持,希望警方釋放學聯周永康和岑敖暉。黃之鋒並表示他已經40個小時沒有休息,將在充分休息後和學民思潮、學聯及香港市民並肩作戰。
黃之鋒的律師指出,高等法院認為黃之鋒被拘留屬違法。律師認為黃被拘留明顯是政治原因,而非法律理由,警方刻意拘捕學生領袖阻撓他們參與示威行動。
香港高等法院同時要求警方考慮釋放另外兩名被捕學生周永康及岑敖暉,法官並表示:「如果黃之鋒和其他人早點獲釋,這一切(抗議與警民衝突)將不會發生。」
黃之鋒獲釋後,香港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亦發聲明,促請警方基於公平原則,立即釋放周永康及岑敖暉,否則將會為周岑二人再次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