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控「協助罪犯潛逃台灣」、「勾結外國勢力」 申請保釋前夕,黎智英另涉他罪再遭拘捕

2021-02-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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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旗下網媒《巴士的報》刊出起訴陳梓華的法庭文件。控方指控他在2020年7月至今年2月間,與黎智英、黎智英長期助手西蒙(Mark Simon)、李宇軒、綽號「攬炒巴」的活動人士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又在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間,在李宇軒涉嫌犯下一起「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李宇軒、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監控李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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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2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上銬送往法院出庭。(美聯社)
現年72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上銬送往法院出庭。(美聯社)

代表檢方出庭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稱,陳梓華與各涉案人物懷疑是「重光團隊」成員,其中黎智英與西蒙懷疑是組織的「幕後人物」。這支團隊涉嫌利用海外銀行帳戶眾籌得款1440萬港元(約合新台幣5178萬5215元)。

「重光團隊」前稱「攬炒團隊」,周天行稱,該組織在案發期間曾促請多國停止對港售武,要求外國停止與香港之間的逃犯引渡協議,成員之間又曾討論香港獨立、成立海外流亡政府與軍隊等。

去年12月30日,李宇軒等其中10名涉及偷渡案的港人在廣東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接受宣判,法院以偷越邊境罪判處李宇軒有期徒刑7個月、罰款1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4萬3113元)。他目前仍在中國大陸服刑,預計3月下旬刑滿,目前未知大陸警方將與香港警方安排遣返,還是另有處理。

中共深圳市委機關報《深圳特區報》同日長篇報導了案件細節,強調此案偷渡人員有「上家」安排,但並未提及黎智英。香港警方也先後在2020年10月和今年1月拘捕共20名涉案人員,陳梓華是在10月被捕的其中一人。

2019年11月香港區議會選舉舉行時,李宇軒曾組織邀請英國等地議員到香港監察選舉進行。曾應邀到訪香港的英國上議院中立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 of Liverpool)在Twitter上表達對陳梓華案的關注,並促請英國駐香港署理總領事何思婷(Tamsin Heath)及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英國駐港澳總領館漢化名:藍韜文)交代將如何協助陳梓華與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若被判有罪,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串謀協助罪犯」罪若被判有罪,如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年。2罪實際最高量刑視乎最終由哪級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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