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幸觀點:慎防威權人格恣意和威權政治泛濫的傾向

2020-12-2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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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偉碩醫師反萊豬,遭到民進黨蔡政府全面圍剿。(盧逸峰攝)

蘇偉碩醫師反萊豬,遭到民進黨蔡政府全面圍剿。(盧逸峰攝)

醫師蘇偉碩質疑萊劑恐危害健康,除了蔡英文沒有公開批評以外,上從蘇貞昌,陳時中, 下到陳其邁,黃偉哲,當局開足馬力 ,對付一介小民,一時蔚為奇觀。藍營政治人物第一時間好像不隨意肌的自動反對,也許政治色彩太濃,公信力不高。但是,不幸這種現象已經不能以藍綠鬥爭看待。掌權的政治人物不受制約的威權人格和威權作風,表現在展示和盲目服從權威 (中央定調,全黨服從,一致圍剿),偏好絕對和確定(防疫一條鞭,食安靠命令),不願容忍異己及異見 (防疫禁普測,萊劑靠法辦)的現象,已經敲響對台灣努力落實民主政治的警 (希望不是喪)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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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不等同權貴散布(法律)「謠言」的自由

行政院批評,蘇偉碩指稱空氣吸到萊克多巴胺會造成自閉症等言論不合常理 (誰的常理?),除了造成民眾恐慌、業者損失,也傷害自閉症族群,「言論自由不等同散布謠言的自由」。看似冠冕堂皇,至少合乎常情。其實,似是而非,過分涵蓋,妖言惑眾,胡言亂語。以萊豬爭議而言,更切題的命題是:言論自由不等同權貴散布(法律)「謠言」的自由 (除非你堅持是「救世主」川普的信徒)。

英美傳統言論自由的政治哲學基礎其實很簡單,從亞當‧史密斯 (Adam Smith) 「一隻不可見的手」,到彌爾頓 (John Milton),或穆勒 (John S. Mill)等人的著作,可以歸結到以言論辯論,有似市場供需調節的機制,正確言論終將勝過劣質言論,真理也就浮現。我們也常常聽到有人脫口而出的什麽:「真理越辯越明」。這種說法,在色情言論,仇恨言論,網路謊言,政府宣傳等現象充斥之後,已經受到質疑。尤其是如何解決網路及政府不實言論對民主政治可能造成的傷害,在歐美正展開大辯論。取得妥善的共識之前,傳統法律如何因應言論 (包括所謂「謠言」)?

台灣不是一向唯美國馬首是瞻麽?美國至少到目前為止的傳統憲法言論自由保障是:政府不得審查言論內容,單以「不實言論」本身而言,因為很難有權威人士有權或能力獨斷什麼是「不實」,它也受到憲法保護,不干政府屁事。即使是毀謗,除了不實,還要有犯意,并對被害人造成損害。對政治人物及可受公評之事,保護更是嚴密。除此之外,言論只有造成「明顯而即刻的危險」才能事後管制。所以,除非蘇醫生不止以言論主張萊豬有毒,動手把你咬在口裡的萊豬肥肉拉出來,造成你「即刻的危險」,你的意見容有不同,無法保證就是真理。所以,我看他應該享有言論自由。反而是政院的官方宣示,依據官方的標準,是不折不扣的法律「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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