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明瑞觀點:房市交易的斡旋金之亂

2020-10-1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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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經由前述的分析與說明,可據以列出本文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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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下半年,國內房市續呈上揚走勢,房市呈現不合理的繁榮現象,斡旋金成為房市仲介業者要求服務的工具,為了促使買賣雙方快速成交,在斡旋金的設定與索回上便相對紊亂,加上不肖業者的巧取豪奪,而使「斡旋金之亂」更值得購屋人的重視。

  2. 斡旋金是指買方若透過房屋仲介業者購買房屋,當買方所中意的標的物與其出價有差距時,房屋仲介業者會要求買方先付斡旋金,當賣方同意買方之出價時,該價款即轉為定金。另外,房市交易的要約承諾書或要約書是指買方不支付斡旋金,而將記載購買房屋意思表示之文書,交由仲介業者向賣方進行磋商,當賣方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雙方有簽訂買賣契約完成交易之義務。

  3. 在房市交易市場中,「斡旋金」有若交易成功直接變成購屋定金,若協商失敗則退回的機制,主要問題包括斡旋金有助於房地產的成交、斡旋金形成房市交易綁約、斡旋金具有無法取回的風險、斡旋金的爭議與放棄,以及斡旋金所引發的恐嚇擴及親友等。

  4. 房地產交易所需的金額及所須配合的法令很多,買賣雙方無論簽立何種契約書,都必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並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給予詳盡之專業說明,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再決定是否以議價保證金方式斡旋或立要約書向賣方要約。

*作者為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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