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揭弊等著被洩個資吧

2017-07-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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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自命清高者無法獲得眾人及社會肯定,反而會被人貼上負面標籤甚至危機現有職位,他不禁納悶,我們還有需要那麼正義嗎?(資料照僅示意圖,陳明仁攝)

作者認為自命清高者無法獲得眾人及社會肯定,反而會被人貼上負面標籤甚至危機現有職位,他不禁納悶,我們還有需要那麼正義嗎?(資料照僅示意圖,陳明仁攝)

長官在貪汙你就千萬一定要配合,不然你站出來就是死路一條,這就是對於勇於揭發弊案不想同流合汙人的下場,一句長官怎麼做下屬就配合參與,不懼壓力勇於檢舉下場就是等著被洩密個資吧,揭弊著保護法歷經三位總統還在立法院躺著,這些官員到底想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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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的貪污都是因為上級個人貪婪又害怕被抓到,就利用下屬來去執行自己的行政業務,而往往參與其中者最後發現是貪汙行為而去舉報,勇於揭發弊案不願意與上級同流合汙的人,最終落得在職場人際上面臨更大的壓力,自己沒錯卻搞得好像自己犯錯事一樣,以前法務部長曾勇夫曾經提出為了保護揭弊檢舉人權益,督促廉政署加速完成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以維護政府、企業舉發內部貪腐等不當行為同僚,由於過去許多揭發弊案者首當衝擊的是自已被利用,因為深怕受到牽連而站出來揭發弊案恐,直至今日在我國法律上對於弊檢舉人保護仍然不足,許多檢舉人都選擇相信媒體公信力卻不相信政府,對於我們政府的信任度真的是極大的打臉。

我想所謂吹哨者保護法,目的是鼓勵檢舉人可以從過去向媒體舉發爆料,進而轉向跟政府所屬廉政機關檢舉以落實肅貪目的,其檢舉人最重要是能夠獲得原有職位及人身安全保障,但我們政府從2012年開始就研擬法案直至今年時代力量又提出此法案催促立法,已經五年了我國立法院仍然無法順利推動立法,台灣立法行政效率真的可以套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所說,台灣公家機關行政程序繁瑣,行政效率真的非常慢,坦若法案通過另一方面對於哨者真,真的能夠獲得廉政機關保密嗎?我真的打個很大的疑問。

以過去反開揭發弊案的泰雅族人林世偉,勇於揭發山老鼠、濫伐山地,為什麼最後會落得遭受恐嚇?人家怎麼知道是誰檢舉的,是不是所屬檢舉單位有內神通外鬼,沒有落實保護好揭發人個資?前些年新竹縣家畜所戴立紳,因受上級指示行事業務,最後不知道自己也陷入貪汙深淵,為了確保自清勇於揭弊,最後卻落得在機關內身分曝光,最慘的是自己遭受無情的免職令,政府不斷鼓勵公務人員揭發弊案,打擊貪腐端正社會風氣,但所屬地方乃至於中央廉政單位真的是秉持有那麼正義嗎?

以筆者我的感受最深貼切,過去我有一個朋友在地方政府服替代役,退伍後對交通服務有熱忱憧憬,雖然考不上公務員但也努力爭取到約雇員職位,但到了單位不久,經常與長官到酒店交際,一句長官請客但實際上是拿我們人民納稅錢來去開闊,核銷名目百百種對於從上到下自然有它的潛規則,但最慘的往往是基層承辦人,一旦出事了承辦人首當其衝,往往不是自己要面臨貪汙指控,不然就是落得共犯結構,坦若拒絕參與甚至會影響未來留任續聘資格,許多血淋淋的教訓是要告訴我們社會,往往自命清高者無法獲得眾人及社會肯定,反而會被人貼上負面標籤甚至危機現有職位,坦若離開崗位也會落得求職困難窘境,我們真的要有那麼正義嗎?

作者為玄奘大學社會工作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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