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台灣的低級教育──兼論李眉蓁事件

2020-08-0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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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讓筆者回到李眉蓁事件。或許繼續清算她的碩士論文抄襲以求得政治算計上的最大利益,是目前執政黨政府(民進黨)的最佳策略,但是選舉之後呢?下一個李眉蓁又會什麼時候出現呢?難道台灣的高等教育就靠著選舉的政治利益算計,才能有一點點的反省嗎?難道不是我們應該全面檢討的時候了嗎?筆者以為,我們至少必須要以下幾點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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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然要嚴懲李眉蓁,除撤銷其碩士學位資格外,還要追討這幾年她因著碩士資格所獲得的所有利益,因為學術研究本就容下不一絲一毫的作假。甚至應該全面清查過去二十年來的所有碩、博士論文,看看是否還有抄襲造假之情事,若有,將比照李眉蓁的懲處方式嚴辦,不能讓這些米蟲繼續坐享其成。

2.一味的政治鬥爭終非解決之道,建立制度與修改法規才有可能遏止風氣。換言之,既然抄襲與代寫為學術倫理所惡絕,但為何台灣目前的高教環境竟至抄襲與造假風氣蔚為風潮,甚至已經形成一套龐大的產業需求鏈(從代寫論文與代寫研究計畫,甚至代寫申請大型的校級計畫)?顯然,這是制度上的盲點引發的人性弱點,與其從學術倫理課責各大學,不如從法規制度入手,或許可可找到解決之道。例如前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教授就提出:碩士分級制,劃分寫論文與不須論文的兩級制,讓純粹進修知識者修滿學分即獲學位,以及有志於學術研究的學生撰寫研究論文,培養真正具備研究能力的下一代(當然,兩者在學識上的落差,必須在文憑上明確註明,以助於未來的企業或學術機構選才之辨),此即為一個可思考的方向。

3.但真正最重要的,還是我們看待高等教育的學術價值,究竟它是商品化的一個職場訓練機構?還是為人類思想傳承與開啟未來的學術單位?這點若不想清楚,以上任何的懲處及任何的法規修訂,大概都也僅算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而已。換言之,台灣高等教育的未來,究竟是名符其實的追求知識與文明的高等理想,還是透過高教福音去誘騙窮人拿出更多錢來投資自己的一種低級教育,甚至是有錢有勢的社會名流藉以階級複製的工具?倘若我們仍以商業化的營利模式看待高等教育,那麼未來類似的學術倫理事件恐怕仍會層出不窮。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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