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效智觀點:柔和的軛抑或難以負荷的重擔?─回應天主教主教團之病人自主權利法聲明

2020-05-27 06:30

? 人氣

三、結語

一言以蔽之,病主法所允許的病人拒絕醫療以及醫師因為尊重病人拒絕意願而不予或停止治療,根本就不該被當成是被動安樂死或不作為殺人來評價。這樣的評價忘記了要把不作為當成作為來看待時,應以「應作為與能作為」為前提。當病人真誠而嚴肅地拒絕醫師作為時,醫師恐怕已不再有作為義務,此時醫師是不應作為的,強加治療的作為恐怕還有觸犯強制罪之虞。此外,居保證人地位的醫師固然有維護病人生命的責任,但當病人拒絕其維護時,醫師即去保證人地位而不再有治療的權利。更何況,生命權不是一種生命義務,彷彿病人即使處在沒有復原希望、毫無人格尊嚴(例如永久植物狀態或極重度失智)又極其痛苦的情形下,仍有活下去的義務。天主教的聲明似乎把權利當成義務,也把「尊重自主的不作為」與謀求私利的謀殺或不正當殺人混為一談。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最後,我想請那些堅決反對病人拒絕醫療權的人三思以下情境:如果你得了閉鎖症候群或成為漸凍人,意識完全清醒,全身動彈不得;身體酸了無法扭動,癢了無法止癢;心中千言萬語,無法表達,面無任何表情,因為無法表情。醫師告訴你,你身體各種機能都很健康,只要好好提供人工營養,可以再活二、三十年,只是鼻胃管每次插入或拔出,你都得忍受莫大的痛苦,而且,你因為無法言語及做出表情,也無法讓別人明瞭。此外,無法動彈使得你壓瘡難免,其痛苦不足外人道。無論白天或黑夜,未來幾十年的生活就是躺在那裡,讓身心靈與關係上的各種痛苦啃噬靈魂。請問,你想要過這樣的幾十年嗎?請問你覺得該把這樣的重擔加在別人身上嗎?你曾主張教友不該選擇被動安樂死,但如果教友做了這樣的選擇呢?該被教會絕罰嗎?還是死了不能葬在教會公墓?抑或更可怕的會下地獄?你的紙張到底是什麼意思?此外,你常把人有生存權掛在嘴邊,即使是重症病人、植物人或你自己現在所處的漸凍人或閉鎖狀態,在你看來都是有尊嚴的位格(的確也是),因此你堅決地相信醫師應提供你人工營養,因為人工營養是維繫生命的基本照顧。然而,你真的覺得醫師或照顧者該持續供給你這些基本照顧幾十年嗎?你真的相信該這樣要求所有的天主教徒都這麼做嗎?

耶穌說:「我的軛是柔和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瑪 11: 30),他也曾對經師說:「他們把沈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但願主教團追隨的是耶穌的足跡與芳蹤。

*作者為台大教授,天主教徒。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