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效智觀點:柔和的軛抑或難以負荷的重擔?─回應天主教主教團之病人自主權利法聲明

2020-05-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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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對於安樂死的態度相當保留,教宗方濟各(見圖)亦曾多次呼籲世界各國停止安樂死。(資料照,美聯社)

天主教對於安樂死的態度相當保留,教宗方濟各(見圖)亦曾多次呼籲世界各國停止安樂死。(資料照,美聯社)

天主教主教團在5月24日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發出了一份聲明,其內容簡單地說包含三點:1) 主教團反對一切形式的安樂死,包含主動與被動安樂死。在主教團看來,病主法既然允許被動安樂死,因此是主教團所反對的。2) 天主教徒不得依病主法選擇被動安樂死。3) 天主教醫院亦不得執行被動安樂死。這意味著,無論是否是教友,所有病人在天主教醫院都不得尋求被動安樂死。病人若堅持這麼做,大概只能轉院,而醫院會提供轉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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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聲明對教友的影響特別重大,因為教友可能會希望在天主教醫院走完人生旅程。不過,按照主教團所發的聲明,除了末期病人外,在天主教醫院或安養機構是不能選擇「只要緩和醫療,而不要其他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的。教友於是面對一個兩難抉擇,要不就不要進教會醫院或機構,要不若選擇進教會醫院就得選擇「一路救到掛」或是在生命最困難的時候被要求轉院。不得不說,這個聲明對於天主教徒的醫療自主與善終選擇,畫出了一條相當不合情理的紅線。

這個聲明不但違背社會廣大民意,就算在教會內恐怕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不過,教會內不太容易有不同的聲音,就算有,也難有發聲管道,因為某些有權力的人並不希望教會內有雜音。前年我寫了一篇評論教會觀點的論述,《天主教週報》在排版後突奉指示將之下架,即為一例。

尚書有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天主教傳統也肯定,教導的教會(ecclesia docens)必須先是傾聽的教會(ecclesia audiens)。期盼臺灣天主教主教團願意傾聽在俗教友與一般神父修女的聲音;願意瞭解在醫院工作之兄弟姊妹們的專業經驗,更願意關注時代的訊號(aggiornamento)而勇敢做出改變。

回到最根本的兩個問題。病主法支持被動安樂死嗎?被動安樂死是否不合倫理而該嚴加禁止?

一、病主法與被動安樂死

病主法是否支持被動安樂死的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定義問題。病主法支持的是「當客觀上病人處於痛苦難耐、無法治癒亦無法緩解的絕望處境,且主觀上認真考慮過並清楚表達在這樣的情形下不希望再接受任何維持生命的醫療干預(包含插管餵食餵水)時,醫師如果尊重病人意願而停止或不施予治療,即使導致死亡,仍然是合乎情理而該被法律允許的」。病主法在此一意義下支持醫師不作為(以下簡稱「尊重自主之不作為」),是否這就是被動安樂死要看被動安樂死有怎樣的定義。如果上述「尊重自主之不作為」能合理地被定義為被動安樂死,那麼,病主法是支持被動安樂死的;否則便不應宣稱病主法支持被動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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