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教會內部募款 當然沒申請

2014-01-2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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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會牧師陳志宏表示,不清楚去年11月30日遊行募款2千萬,還有多少結餘。(取自今日基督教報網站)

信義會牧師陳志宏表示,不清楚去年11月30日遊行募款2千萬,還有多少結餘。(取自今日基督教報網站)

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為了2013年11月30日的反同性婚姻活動,在沒有向政府機關合法申請許可的情況下,募到大約2千萬的活動經費,且事隔近2個月,信義會監督陳志宏牧師針對是否有結餘這點,竟表示還不確定,只說若有剩餘,將投入相關研究或關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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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教會團體2013年11月30日走上凱道,疾聲反對同性婚姻,並將該集會定調為所有人都可以參加、「守護下一代幸福」的公民活動,根據《公益勸募條例》規範,若要為此募款,應在活動舉辦前21天向縣市政府或衛福部申請勸募許可。

如今查詢台北市社會局、衛福部的公益勸募查詢系統時,卻發現當初在新竹錫安堂網站張貼宣傳文告、募款2千萬,並要求民眾將錢匯入自家帳戶的基督教台灣信義會,完全沒有申請合法許可。

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監督陳志宏牧師23日晚間受訪時,對於沒向政府機關申請許可一事證實,「當然沒有啊!因為我們是教會內部,不是向社會大眾募款。」至於新竹錫安堂網站上張貼的宣傳,陳志宏表示,「那個是對教會內部,那也是教會內部的網站,所以它也沒有對外」,但記者接著追問,網站分明是人人可以瀏覽,陳志宏思索了一下說「嗯…別人想去看,ok啊」,不過隨即又堅持「我們沒有向外公開募款」。

不確定結餘 若有剩就移作他用

《公益勸募條例》第18條規定,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隔天起30日內,將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等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第19條更規範勸募所得財物不可移作他用,若有剩餘,則依照第20條,在計畫執行後3個月內擬出使用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動支。

信義會當初若合法申請勸募許可,就要面對上述嚴謹的規定,如今證實信義會沒有申請,不禁令人好奇,當時究竟募到多少、又用到哪裡去了呢?

關於信義會預定募款的2千萬,陳志宏指出,最後募到差不多、剛剛好,而活動經費有沒有用完這一點,目前還不確定結餘,因為「有些東西結帳沒那麼快,會陸續來」,但如果有剩,陳志宏說,會投入「幸福家庭」的相關研究和關懷活動。

然而,新竹錫安堂網頁當初公告的是:「『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主辦單位『下一代幸福聯盟』在動員、宣傳廣告、舞台架設、節目安排及人事等方面所需經費約2000萬元」。信義會此舉疑有經費使用,與勸募目的不符的弊端,勸募時也並沒有提到剩餘經費的用途。

陳志宏則回應,「這個東西(宣傳)我們不需要寫得那麼細,因為我們是對教會內部的」。陳志宏也強調,無論是信義會或平常比較有互動的教會,都有人來捐款,而信義會都會開立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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