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市府第一時間未處罰引質疑 黃珊珊:《消防法》有修法必要

2020-04-29 12:18

? 人氣

錢櫃大火釀5死,台北市府副市長黃珊珊29日表示,《消防法》有修法必要。(資料照,盧逸峰攝)

錢櫃大火釀5死,台北市府副市長黃珊珊29日表示,《消防法》有修法必要。(資料照,盧逸峰攝)

錢櫃KTV林森店大火造成5人死亡,現場除了消防安全設備都沒正常運作,更被發現業者悄悄施工卻為送交消防防護計畫,而北市府先前也曾2度稽查,卻沒發現疏失,引發質疑。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9)日表示,很多人指責市府沒第一時間處罰,但因為《消防法》有限期改善的規定,發現違規也只能先限期改善,因此她認為《消防法》有修法必要。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對於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稱「國家法律訂在那裡,人民有遵守義務」,「不可以說法律訂在那裡,卻怪政府沒抓到犯法人,坦白講,犯法人自己要負責任」等等,挨批卸責。對此,黃珊珊表示,市府相關稽查都按照規定進行,但業者或承包商便宜行事,覺得可以忽略規定還繼續營業,這件事不是政府機關可以完全掌控的。黃珊珊還說,犯罪人犯罪不是因為沒有法律,而是因認為犯罪的時候不會被發現,所以才做壞事。

最賺錢的林森店被北市府勒令停業,對錢櫃KTV業績造成不小的影響。攝影/簡必丞
錢櫃林森店大火造成5死的慘劇。(資料照,簡必丞攝)

至於外界認為北市府為何沒第一時間處罰,黃珊珊說,因為消防法有限期改善的規定,若抓到違規也只能要求限期改善;火災發生後,市府目前找到最可行、最快速的法條,是以行政執行法來勒令業者停業,但按照消防法,沒有一條能要求停業,只能用行政執行法要求暫時停業,限期改善。黃珊珊也認為,消防法條不像建築法可以直接處置,她認為消防法的部分有修法必要。

喜歡這篇文章嗎?

方炳超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