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暫停罷免遭駁 葉慶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裁定違法、韓國瑜將提抗告

2020-04-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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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律師葉慶元。(潘維庭攝)

20200417-律師葉慶元。(潘維庭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1天內火速駁回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的停止執行案,韓國瑜17日下午透過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將提出抗告。但要收到法院裁定才能去抗告,現在只有簡單的駁回理由,還是非正式文書,「希望高等行政法院快點發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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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元下午受訪時表示,目前還沒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但已看到新聞稿,「我們認為它的駁回理由不正確。」

葉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聞稿中稱,「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1周,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且亦難為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定的情形。」

但他指出,從6日提出訴願到昨天已是10天、並非1周,且依照行政法院慣例,針對停止執行案件向訴願會提出後,不用等到訴願機關拒絕,也不需要等一定時間之後才可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這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慣例不符。

葉解釋,他們在4月6日提了訴願、7日提了停止執行聲請,但前者等於還沒開始執行。因為訴願第一階段要先由原處分機關(即中選會)去審查原處分有沒有違法不當,若有就要廢止或撤銷。但昨天開庭時,中選會訴訟代理人「說溜嘴」,說還在看原處分卷,即訴願還沒開始,「我們的訴願卷等於還躺在中選會,是否中選會在技術拖延?中選會要說明。」

葉也提到,他們主張在不到1年內做違法連署、罷免宣傳,此案可能要打2、3年,這也是為什麼昨天開庭時他強調,如果3年後韓國瑜勝訴,證明不可以在1年內做罷免案宣傳連署,60天後他若不幸被罷免成功,損害怎麼恢復?屆時任期已經結束。 

葉提到,中選會今天下午就將做成決議,罷免投票可能在20至60日內舉行,即最快5月就罷免投票,本案顯然客觀上有急迫情事。

他認為,本案2個權衡點是人民罷免權、應考試服公職權以及高雄市地方自治權限,如果最高行政法院廢棄了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最後本案停止執行,對罷韓團體而言,只損失4個月時間,他們可以重新連署,也許2個月就提議、連署完成,今年還是可以進行罷免投票,但若不停止執行,要是韓勝訴,他的損失無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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