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觀點:什麼叫『2300萬人共同決定?』

2014-07-05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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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內涵甚多,「選舉」不能完全涵蓋。(圖為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造勢大會。維基百科)

「民主」內涵甚多,「選舉」不能完全涵蓋。(圖為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造勢大會。維基百科)

最近,馬英九總統在回應國台辦發言時,再次重申台灣前途由依憲法全台灣人決定。相同的論述方式,也出現在我國外交部多次回應美國對兩岸關係的質疑上。然而,要真的落實這句話,『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這絕對不只是保留投票過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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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世界199個國家中,有188個國家都有投票選舉制度。然而,這其中只有一半被政治學者評價為『民主國家』──中國也有選舉啊,民眾可選街長村長,然後再一級一級選上去成為中央幹部,人民大會等各個級別也是一層層選出來的,選票數都可查詢排名,從最間接的寬鬆標準來說,中國領導階層還真是全體中國人選出的。

但中國前途因此是全中國人決定的嗎?中國是民主國家嗎?顯然不是,選舉可以是民主的,也可以用來反民主。看看上半年克里米亞選項被限縮的被俄統一公投、看看北韓作為人口普查的國會選舉、看看馬來西亞選舉有『地方公益團體』舉辦免費餐會及演唱會,選舉並不等於民主。哈佛大學政府系教授Pippa Norris等人整理全世界的選舉實然及應然、與數個國際選舉觀察團討論,並於2013年出版《促進選舉公正AdvancingElectoral Integrity》一書,裡面整理了數個標準,用來區分『是否具有民主意義』的選舉,包括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避免被任意逮捕的權力、對舞弊的偵查能力、資訊傳遞自由、避免選票不等值、降低選舉門檻保障參政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以及實然上針對這些權力的保障措施、還有明確有效的補救辦法

正是這一大串的條件,區分出了全世界各國選舉中真正的民主選舉、或只是極權國家的忠誠度動員測驗。馬總統真的要讓台灣前途由全台公投,絕不只是『辦個公投』,而是要在實質上保障人民的各種自由、保障資訊安全、維持法律公正、推動選制改革、降低教育偏差,並針對已造成的錯誤實質檢討並改進,這才是真正的讓全台人民在自由意志與充份資訊下決定台灣未來。近日服貿協議中的資安威脅、戶政程式撰寫爭議、以著作權封鎖網站爭議、境外對我國蘋果日報網站的駭客攻擊、乃至於民眾集會遊行過程及法院判決中受到依政黨色彩的偏差待遇,都再再考驗了我國選舉是否仍具有『民主』的真意。

其中,這些落實民主的基本條件,甚至是不能被公投否決掉的。民主建構的邏輯是不允許民眾投票來限制自己未來的投票權、資訊接收權、以及參政權,因為民主的本質就是制衡與反省。就算部份民眾在當下認為自己不用再投票或搞政治、不用再張開雙眼看世界、專心拼經濟就好,但仍應保障其它人及自己後代藉由定期投票來制衡、監督政府的權力。香港已徒具虛名的一國兩制、以及日前部份民眾支持警察打人、支持自我限制集會遊行權,就是最值得借鏡的例子。

有選舉絕不等於民主,民主不是件簡單的事。

*作者為美國杜克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專長為跨國政治比較及民意調查/從小在台中長大,大學就讀台大電機系,因希望在公共領域討論時能把話說清楚,而也相信把話說清楚後還是有觀眾願意聽,故轉念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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