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蛇之間與雙城情結:《漫步左營舊城》選摘

2020-02-2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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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防衛,1734 年( 雍正12 年)知縣錢洙在土城城牆外再加植三重莿竹,1760 年(乾隆25 年)知縣王瑛又在四座城門側各增建一座大砲臺,作為防衛的重武器,加強火力。但1786 年( 乾隆51 年) 林爽文事件爆發時,由於蛇、龜二山之上皆無城牆防護,加上土堡的牢固程度不足,使民軍翻越龜山進城,左營鳳山縣城被其盟軍莊大田攻陷,舊城損毀。事件後來台視察的福康安,有感於左營舊城三面環山,易攻難守,於是上奏清廷請求把鳳山縣衙遷往當時已相當繁榮的埤頭街(今鳳山區)。鳳山縣治於1788 年( 乾隆53 年)正式遷駐到埤頭街 ,當時也用莿竹築起了一座鳳山縣新城,相對於鳳山縣「新城」,左營舊城被稱為「舊城」,於是就形成了清代臺灣少有的「一縣兩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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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次圍城:放蛇捉龜

然而,在民變頻傳的清代,因新城地處平原周遭無險可守,兵禍更盛,加上初搬遷後初期,鳳山新城實際上沒有城垣,僅以莿竹相圍,使得新城多次在戰亂中遭受波及。1805年(嘉慶10 年)海盜蔡牽犯臺,追附之吳准泗佔領鳳山新城80 多天後,才被清軍收復。於是又有人提議再遷回舊城,因為舊城襟山面海形勢,守備條件較佳。而且舊城原來就有城垣,稍加整修,花錢不多就能恢復舊貌,蔡牽之役後2 年(1807 年),嘉慶皇帝批准將縣城遷回興隆莊舊城。

但大亂一息,鳳山縣官民對縣城遷離繁華的埤頭街,又態度消極了起來。一拖17 年後,1824 年(道光4 年)又有許尚、楊良斌起事,再次攻陷埤頭街。此時臺灣知府方傳穟終於下定決心,提出「官捐民倡」的辦法,重建鳳山舊城。方傳穟募集建城資金14 萬9 千兩白銀,由知縣杜紹祁督改建興隆莊縣城為石城,1825年7 月開工,次年8 月便完工了,實際耗資9 萬餘兩。

這1826 年舊城第二次的圍城,除改採壘磚石圍城外,城池的範圍有所變更。第二代石城捨去蛇山,全圍龜山在城內,即所謂「放蛇捉龜」。這是鑑於舊城第一代的土城包含了部分的龜山與蛇山山體,本想利用兩座山當天然防衛,但林爽文事件時,莊大田率領的軍隊就是從龜山攻入城內的。因此這次改建,便將整個城池向東北方向移動,將整個龜山圍在城中。除了城垣與城門的改造外,此次改建並且修復了官署、倉庫、監獄等設施。

但耗用巨資修好的舊城第二代石城,實際上是棄而不用的空城,鳳山縣署從未返回舊城辦公。鳳山縣官府、民眾等卻以舊城風水不佳(《臺灣通史》言「杜紹祁忽死,眾以為不祥,無敢移者」。此說已被推翻,杜壽終於故鄉),用水不便等理由,不願從埤頭街遷回,背後實際原因還是在於新城比舊城繁華太多,尤其1838 年(道光18 年)新城附近開闢曹公圳後,灌溉農田數千甲,使埤頭的經濟地位更行鞏固。終於在1847年(道光27 年),道光皇帝批准讓縣治遷回埤頭,對現狀予以承認,這才讓爭論了40 年的「雙城爭議」劃下句點。舊城空留一座氣派的石城,再也無法恢復昔日的行政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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