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人就是快速移動的行人,不是極限運動者
澎湃新聞:聽說哥本哈根也在建設自行車高速路?
揚•蓋爾:是的,但我不讚成用「自行車高速路」這個詞。對我而言,騎車既是一種現代的交通方式,更是體驗城市、觀察別人的一種方式。如果僅僅將自行車視為一種交通工程,從一個點到達另一個點,對應地,交通工程師就會使用「高速路」和「超級自行車道」這些詞。但對我而言,在街道上騎車,比穿越公園的專用自行車道要有意思得多。因為在專用自行車道上,只能看見其他自行車。
英國修建了一些非常糟糕的項目,建議所有自行車道都必須離地面30米高。沒有體驗,沒有人行道上的漂亮姑娘,沒有可以瀏覽的商店,沒有標識,什麽都沒有。只是從A點到B點。我看到一個項目是,用廢棄的地鐵隧道作為自行車道。坐電梯下去,然後嗖的一下,就到了目的地。這種自行車出行方式太糟了,甚至比汽車更糟,因為騎車人要進入隧道,沒有新鮮空氣。這真是簡單的交通工程思維方式。
所以,我們得從人的體驗來思考。有時我們說,騎車人其實是快速移動的行人,我們應該以「行人」這種方式去看待他們。
我們在哥本哈根發現,自行車道上56%是女性,只有44%是成年男性或男孩。哥本哈根的自行車系統有兩個特點。因為自行車系統建成歷史悠久,自行車出行被各個年齡段的人群廣泛使用─從5歲到90歲。而且還包括各種不同性別的人群。
在美國或澳大利亞的一些城市,你會發現,人們將自行車視為一項極限運動,這在環法自行車賽的用車和比賽裝備上可見一斑。他們的速度可達每小時40公里,他們騎車的一項偉大任務就是生存。這與哥本哈根截然不同。
在哥本哈根,騎車是一種生活方式。女性、老人、兒童都騎車。這點很重要。也就是,讓環法自行車賽極限運動的運動員慢下來。沒有人追求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如果沒有很多老人騎車,就達不到這種效果。所以,人們在說出“自行車高速路”這個詞時,更多想到的是時速40公里的人,而不是時速15公里的人。所以,我更喜歡用“自行車道”這個詞。
公共空間與社會包容性息息相關
澎湃新聞:您一直在研究公共空間公共生活,對普通市民來說,公共空間公共生活意味著什麽?
揚•蓋爾:從我的書《建築之間》中,我認為公共生活就是人們在公共空間所做的所有事情。比方說,學生走路去上學,警察在巡邏,郵遞員在分發信件,有人去了商店,有人出去散步,有人出去呼吸新鮮空氣,孩子們在街道上、人行道上玩耍,慢跑者為了健康而跑步,老年人在遛狗,朋友聚會,或者一群年輕人約好在街角碰頭、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