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賺錢完稅匯到海外合法

2014-01-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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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國際調查記者聯盟」點名避稅海外,旺旺中時以頭版強力反擊。(余志偉攝)

遭「國際調查記者聯盟」點名避稅海外,旺旺中時以頭版強力反擊。(余志偉攝)

《天下》雜誌等媒體根據「國際調查記者聯盟」檔案,點名旺旺集團蔡家等12大家族,設立境外公司或信託,把財產移往避稅天堂,讓國稅局難以追查;旺旺集團強力反擊,24日在旗下中國時報頭版以刊登廣告的方式,點名要「台灣各大新聞媒體老闆 請注意」,並強調,在台灣賺錢,當完稅後匯到境外投資或置產,是合法的。同理台商在大陸拼搏賺錢,當地完稅後,匯出大陸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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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集團財務總監朱紀文昨(23日)日強力抨擊,「國際調查記者聯盟」的報導內容不合邏輯,也不是事實,報導所指的信託一事,根本與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沒有關係。

朱紀文表示,旺旺集團是香港上市公司,獲利與盈餘不僅需要公開揭露資訊,且依法規定繳的稅,都經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畢,每項規範都符合香港聯交所的要求,完全沒有稅務問題,更沒有避稅的需要。

另外,旺旺集團每年捐助急難救助的慈善捐款,至少新台幣上千萬元,遠超過台灣地區事業體(如宜蘭食品等)的獲利,朱紀文說:「蔡衍明捐款給台灣弱勢團體的金錢,都比在台灣地區的營利還要多,為了避稅而設立境外信託,這實在不合邏輯,媒體不實的報導內容,怎麼能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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