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批故宮政策遭送辦 法院裁定不罰: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可受公評

2020-01-06 18:20

? 人氣

台大教授蘇宏達(見圖)先前因批評故宮政策,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約談,士林地院6日裁定不罰。(資料照,甘岱民攝)

台大教授蘇宏達(見圖)先前因批評故宮政策,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約談,士林地院6日裁定不罰。(資料照,甘岱民攝)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先前因批評故宮政策,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約談,並函送士林地方法院,遭外界質疑是「查水表」。6日判決結果出爐,士林地院認為蘇宏達的影片是個人意見,屬於合理評論,在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因此裁定不罰,全案可抗告。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蘇宏達去年底在臉書貼出警局通知書,並指自己根據媒體專訪提出評論,卻受到恐嚇,質疑被政府「查水表」封殺言論自由。

蘇宏達於2018年11月16日,發布「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你所不知道的民進黨文化大革命!」影片,指稱民進黨計劃在2025年前消滅故宮,故宮雖公開對相關言論進行澄清,表示蘇宏達的說詞非事實,但蘇宏達的影片仍開放公開瀏覽,被警調認定涉嫌違反《社維法》,於去年底移送士林地院裁處。

蘇宏達解釋,自己的評論內容,是根據故宮前館長陳其南的受訪時,陳述「三階段完成故宮轉型目標計畫」而提出。法院認為,故宮藏品具文化保存及社教功能,陳其南接受媒體專訪時提及的未來發展,涉及政府政策、攸關公共利益,因此可受公評。

法官檢視媒體專訪內容後,認為內容以問答形式呈現,陳述清晰,客觀上能讓讀者信任,加上蘇宏達影片中標註了報導網址,因此認定蘇宏達的影片內容,是對於報導的判斷並合理評論,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無構成散布謠言。法院認為,雖然蘇宏達的用詞可能造成民眾對執政黨的負面觀感,但不影響合理評論,且故宮在影片發布後,才出面澄清,因此不得推論蘇宏達明知不實卻發布影片。

對於此事,法院認定,蘇宏達的影片內容是可受公評事項,雖引起討論與爭議,但難認定會讓聽聞者感到畏懼、恐慌等負面心理感受,因此與「假消息」構成要件不符,所以不罰。

喜歡這篇文章嗎?

陳奕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