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為了真理而犧牲:《烽火中的大愛》選摘(1)

2019-11-2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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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民和明珠的骨灰盒,安放在台北市中正路的善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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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善導寺。(圖/維基百科)
台北善導寺。(圖/維基百科)

當時小龍就讀建國中學高一,被張元凱吳珍玉夫婦收養。張元凱小介民兩歲,福醫第五屆畢業,是明珠的學弟;而吳珍玉曾因代轉信被提訊,但依然沒有畏懼的照顧這一家人。

原本小龍是要由舅舅舅媽姚勇來、沈嫄璋夫婦收養的,但舅舅嫌他性格倔強,寧可收養性情溫順的小鳳。這個男孩,結果由最有愛心的張元凱夫婦收養,是他人生最幸運的轉折。他不再需要像兩個妹妹那樣,輾轉於一個又一個寄養人家,每過一陣、不知多久,就要適應一個新的寄養家庭、新的「家人」和那家的傭僕(有的傭人嫌小孩多事,對她們相當刻薄)、新的學校新的環境……,頻繁的遷移和適應,對於一般成人都不是容易的事,何況是

孩子,更何況是甫經喪亂傷痛的弱小心靈。

除了舅舅家,小鳳與小凰也曾經暫時寄養基隆余流水、周淑安家;余、周兩人皆為福醫第四屆,也都是醫師。小鳳多半時候還是住舅舅家,直到舅舅舅媽也出事——這是後話了。小鳳亦曾住乾媽陳素瓊(亦為福醫四屆)家中,但陳後來移民法國;她短暫寄居明珠舅舅薛天恩剛從美國回台灣的兒子薛國航家,後來她考上東海大學,張元凱為她出了學費和充足的生活費,然後決定還是收養她。小凰先是寄居基隆余流水、周淑安家,最後薛天恩在美國的長女薛靜山收養了小凰。

二月十三日,軍法局將《日本武士》譯稿、原書及覆判判決書發給姚勇來。

五月十三日,空總公文建議國防部發還薛姚信義路遺產給子女。「判決書」中是規定「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但之前(二月十二日)姚勇來曾代子女陳情要求保留信義路房產。空總四月十八日函國防部軍法局,將房屋發還交予子女監護人姚勇來負責租賃,每月租金一千元,作為子女生活教育費用。事實上,家中僅剩下少量衣物日用品,診所藥品經過幾年擱置已腐蝕霉爛廢棄;且尚欠下債務。房屋尚欠大筆貸款及稅金,即使不被沒收也難以保有,據說後來只好以極低價錢賣出,子女還是一無所有。

一九六三年六月一日,空軍十一大隊上尉飛行員徐廷澤駕F-86F從新竹起義飛福建龍田軍用機場。

自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共有二十二起從台灣地區(包括金門)駕機起義事件。其中七起由岡山起飛。

一九六五年秋,小龍考入台灣大學理學院動物系就讀。在張元凱、吳珍玉夫婦慈愛的呵護之下,這顆飽受創傷的少年的心漸漸療癒,在大學裡專心求知,開始了他對生命科學的興趣和追求,並且奠定了他成為一名科學家的終身志業。

同年十二月,小凰赴美,成為明珠舅舅薛天恩長女薛靜山的義女。靜山住在美國賓州費城,丈夫姓林,是一位醫生,有兩個比小凰略小的男孩。全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在那裡,小凰從頭學英語、上初中。林家全說英語,小凰很快就「忘記」了中文——也許是一種有意的遺忘,將童年慘痛的夢魘隨著母語一併清除到記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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