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周禁墮胎提高生育率?婦產權威引羅馬尼亞慘痛教訓:有錢人飛出國、沒錢尋求非法

2019-10-2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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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限縮生育 產婦非法墮胎、死亡率倍增

限縮女性生育自主權帶來的問題,羅馬尼亞即是一慘痛經驗。黃閔照表示,羅馬尼雅於1966年限縮生育權,第1年確實生育率有上升,但第2年開始生育率就開始往下跌、甚至跌得比過往更低,變成有錢人飛去國外墮胎、沒有錢的則尋求非法,從1969至1989年之間,就有1萬名產婦因為非法墮胎而死,孕產婦死亡也跳升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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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23日「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見圖)發言。(擷取自中選會youtube)
20191023-23日是「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黃閔照(見圖)認為「心跳法案」在醫學上不合理又限縮婦女生育自主權,且目前台灣醫療已經發展得很好,現行法規規定的24周是合理周數。(擷取自中選會youtube)

總結以上,黃閔照認為彭迦智提案之「心跳法案」醫學上不合理又限縮婦女生育自主權,且目前台灣醫療已經發展得很好,現行法規規定的24周是合理周數,若下降到8周,「我擔心婦女死亡、影響健康。」

隨後,與會者護理講師杜玉慧指出,過去碰上一些未成年少女被家長逼迫墮胎、終生不孕且身心受創之經驗。對此,黃閔照回應,對當事人其實不宜使用「墮胎」一詞,應用「中止妊娠」這般中性詞彙表達,女性的心理壓力跟詞彙是有關的。此外,黃閔照也碰過很多未成年懷孕的女性,經過社工跟醫生討論以後是可以順利生產的,不要拿極端案例來講。

黃閔照提醒,如果婦女不得不選擇走向地下化的墮胎,常見問題是感染與術後出血,因此,學界普遍希望有安全的人工流產手術,實務上也沒有一到醫院說要做手術就做的,然而,「心跳法案」提供的8周時限太短,將限縮婦女思考時間。黃閔照也說,他自己10年來幾乎沒有做過中止妊娠手術,只有最近1個案例是懷孕將造成母親就學困擾、就算生下來再出養也不適合,經過長時間再三考慮後不得不選擇中止妊娠的途徑,這般女性的狀況是應該被考慮到的。

20191023「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23日舉行,青年團體「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在現場舉標語。(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提供)
「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23日舉行,青年團體「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在現場舉標語。(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提供)

多數國家人工流產20至24周 衛服部主秘:這是確保胎兒正常發育

而衛福部主秘鄭舜平回應,現行《優生保健法》意在保障婦女與胎兒健康,參酌國際經驗進行產檢,於15–20周進行羊膜穿刺確認染色體是否異常,目前多數國家對人工流產限制定在20-24周,且針對危及婦女健康、胎兒有嚴重畸形無法存活者無此限制,亞洲除南韓與日本設為22周以外,其他國家都是24周,我國法律施行細則與國際一致。鄭也強調,《優生保健法》是要確保胎兒正常發育,不是限縮婦女權益,不應逕付公投。

本日於外場舉標語表達訴求、由反對法案之多名青年組成的「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新聞稿也指出,過去台灣墮胎尚未合法化時女性無法律保護、求助無門之下只能尋找密醫進行墮胎,獨自承受後遺症如腸子被拉出、大腸被刮破等,這些情況在1984年合法化以後減少許多。由此可知,無論是將墮胎刑法化、增加合法墮胎的困難度,其實都無法減低女性墮胎需求,只會影響其選擇以怎樣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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