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慧專文:聽說,沒有人肯做新聞記者了!

2019-07-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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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一九九二年,我移居德國,那時是台灣經濟起飛的九○年代,《聯合報》為了拓展國際新聞的發展,正在全球各地徵求特約記者,我人在德國,從事戲劇之餘,覺得自己該有份固定的工作,於是再度寫信給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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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該報社在全球各地已有近五十名特約記者,包括蘇聯甚至南非,但是在德國卻沒有人。

記得,王效蘭女士還對聘用我一事發表了意見,她在公文上批寫,「她是一名優秀的藝術家,能做特派員的工作嗎?」感謝效蘭女士只是略略懷疑,我被雇用了。而且之後為台灣媒體服務了二十年。不過,因為該報被歸為藍色統媒,我從此之後的人生也被歸為泛藍,即便,我自己認為,我的立場超然,遠遠不祗如此。

至今,我仍覺得,能用不同的語言採訪各地領袖精英,或者去到重要國際新聞或戰爭現場,真是有趣的人生。但如果人生從來一次,我會無怨無悔擔任特派員二十年嗎?我不是很確定,但人生反正不能重來一次。

20180916-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出席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感恩募款茶會。(陳明仁攝)
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左三),聘用作者為駐歐特派員,但對優秀的藝術家能否做為稱職的記者,曾有小小的懷疑。(陳明仁攝)

新聞究竟教了我什麼?新聞教會我一件很重要的事,便是如何把事件弄清楚,並且把弄清楚的事寫明白,讓讀者清楚。

過去,因為我的多重身分,遊走於戲劇、新聞和文學之間,常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新聞寫作與小說寫作有什麼不同?

對我而言,新聞寫作與文學寫作根本是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新聞寫作需要事實,除了事實還是事實,而文學創作最需要的不是事實,是想像力。寫新聞的人不能運用想像力寫新聞,那是編造。

新聞寫作首要在於寫作者必須將事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而且能尋覓到所有與新聞事件相關的事實佐證。而其實大多數我們聽到的,多是意見,而非事實。我們看到的,也只是觀點,而不是真相。

新聞的真相就在於,事件並沒有真相,與人生一樣,有的只是向真相靠近的態度。因為所有的事件都要看從什麼觀點去看,不同的觀點呈現的便是不同的真相。

在我追訪新聞的過程中,我很少聽信任何人說任何話。我是一個根本的質疑者。那倒不是因為我覺得人總是在說謊,而更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從自己的觀點出發,有時意見非常個人或者也偏頗。如果新聞記者不參考所有與事件相關的各種不同的觀點,那麼也有可能淪於少數或個人的觀點;這是為什麼,同樣的事件,我必須查證多人,盡可能地搜集多種觀點,最後再從各種線索中歸納成我認為最客觀的說法;然後,我會盡可能地把新聞事件以更準確的文字呈現,以便讓讀者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包括當事人的語氣和神情,現場的細節或氣氛。如果我強調某個細節,那一定是因為那個細節成為這則新聞角度的參考點。

新聞寫作時,我避免使用「據悉」二字,或許新聞本身便是據悉,但我在每則新聞上都有所本,有所依據。該用引號時,我便援用引號,因為引述更能客觀呈現事實。引述必須巧妙,那是為什麼閱讀德文新聞時可以學習許多,因為德語文法嚴謹,寫新聞時,文法本身便可以說明是什麼時候,到底誰說了什麼話;法語新聞的分析感強,經常有獨特的分析和角度;而以中文寫作新聞有挑戰性,挑戰在於,以中文敘述事件的時態呈現不易,因為中文文法沒有時間的概念,而敘述新聞事件發生的前後秩序和邏輯感很重要,所以中文的新聞寫作得分外注意;另外,記者不但不能使用「我」這個主詞,在行文當中都不該有太多「我」的意見;除非是分析性的特稿,新聞記者應該做的便是引述關鍵人的關鍵話。事實,事實,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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