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貿然實施時間電價 因為政府最怕這件事…

2016-06-2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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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電價不是省錢萬靈丹,如果用電習慣不改,電費恐怕更高。(資料照,方炳超攝)

時間電價不是省錢萬靈丹,如果用電習慣不改,電費恐怕更高。(資料照,方炳超攝)

台灣電力的備轉容量率在5月31日創下10年新低,為新政府上任後的三把火添了不少柴薪。經濟部除了祭出大戶需量競價、緊急購電等手段解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也計畫全面落實一般用戶時間電價制,以削減尖峰用電。其實台電早在3月時就提出小家戶時間電價的構想,但能源局擔心一旦宣導不足導致民眾誤用,省不到電費,會埋怨政府,目前仍在審查、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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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大戶已採時間電價 尖峰負載仍大

時間電價是將每天分為離峰、半尖峰及尖峰3種時段,尖峰時段電價高、離峰電價低。透過區分不同時段的電價,希望引導用戶改變用電習慣、避免所有人都同時在尖峰時間用電。若能將用電尖峰「挪移」到離峰時段,中午及晚上的供電壓力就會變小,台電也不用一直苦惱要增加負載容量。

過去台電以為高壓用電大戶是抬升尖峰負載量的元兇,因此早已為這些用戶安裝智慧電表、採時間電價計費。但去年台電評估發現,即使高壓用戶已改在深夜、凌晨等離峰時間用電,尖峰負載仍大,低壓用戶用電量更佔整個尖峰時間負載用電量的51%。台電因此計畫推動住宅及小商家也適用的時間電價。

用電習慣不改 選用時間電價恐更花錢

時間電價的概念說來簡單,但對於要實際推動的台電、能源局來說則是傷透腦筋,原因之一便是選用時間電價並不全然等於電費打折。能源局官員表示,常有人誤解時間電價是省錢方案,但事實上要真正省到電費,必須高價時段用電,改在離峰、電價較低的時段用電才有可能。若選用時間電價制後仍維持中午、晚上開冷氣或洗衣等習慣,電費可能不減反增。因此能源局得先想出簡單易懂的說明,讓民眾了解、試算究竟自家適不適用時間電價制、是否真的能省到,「不然民眾選錯了、又會怪政府。」

此外,如何引導民眾改變生活習慣,也是難題之一。「民眾選擇時間電價不見得是為了節能,而是自利比較多,」官員說,為了讓民眾覺得有利、且願意為了利益改變生活習慣,目前內部仍在調整尖離峰時段電價差距,希望提供足夠誘因讓民眾願意改變生活習慣,達成民眾省電費、台電不限電的雙贏局面。

強制高壓用戶採時間電價 花了10年

台電早在1979年就已針對大用戶推動時間電價,2003年起住宅、小商家如便利超商等用戶也可選用時間電價,截至去年底,全台已有12.2萬用戶使用時間電價,用電量涵蓋全國總用電量的66.5%。官員指出,早年推動高壓用戶時間電價時,花了10年時間才從宣導改為強制,可見要改變用電行為並非短時間達成,政策推動同樣不應躁進。但他也說,現在開發電廠益發困難,但再生能源發展才剛起步,「大家拒絕電廠的同時,是否也願意先從個人做起、改變用電習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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