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主要經濟支柱突然失業,除了房貸、生活費和孩子的教育開銷,原本由公司扣繳的健保費也成為一筆負擔。如果妻子和孩子的健保都掛在爸爸名下,一旦遭到公司資遣,全家是不是得自己繳健保費?其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依規定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勞工,本人及符合資格的眷屬,可獲得自付健保費全額補助,一般最長6個月,特定對象甚至可補助9個月,而且不必另外提出健保費補助申請。
爸爸失業後健保費誰繳?符合2種資格,政府全額補助
根據勞保局說明,依《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勞工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在符合規定的補助月份,就可由就業保險全額補助應自行負擔的一般健保費。這項措施主要減輕勞工在失業期間的保費負擔,補助對象也涵蓋原本隨同投保、離職後仍符合資格的眷屬,讓家庭在主要收入中斷時,減少一筆固定開銷。
老婆、小孩也能補助健保費?離職當時的投保身分是關鍵
眷屬能否獲得補助,關鍵在於勞工離職退保當時的投保身分。依規定,眷屬必須在勞工離職退保時,已隨同參加全民健保,而且受補助期間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的眷屬身分,或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

以沒有工作的妻子和未成年子女為例,如果原本就依附爸爸投保,失業後仍符合上述條件,即可納入補助範圍。若家人原本未隨同投保,即使離職後追溯加保,也無法取得這項補助資格。如果原本受補助的家人在補助期間找到工作,改以受雇員工等身分自行投保,由於投保身分已改變,也可能不再符合原有補助資格。
失業健保費最多補助多久?符合2種條件最長可達9個月
失業健保費補助與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領取期間有關。勞保局表示,補助月份以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末日所屬月份認定,一般最長各為6個月。若勞工離職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依規定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健保費最長可補助9個月。

例如,第一期經核付的失業給付期間為3月15日至4月13日,由於給付期間最後一天落在4月,因此該期對應的健保費補助月份就是4月,而不是3月。若勞工提前就業或停止領取相關給付,後續補助月份也會依實際核付情況認定。
失業給付怎麼申請?須符合非自願離職等4大條件
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勞工申請失業給付,須符合非自願離職、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以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等4項條件。符合資格者可備妥離職證明文件等資料,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認定,經認定並由勞保局審核後,依規定領取失業給付。至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須符合就業保險相關規定,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健保費補助不用另外申請!失業後仍須辦理健保接續投保
勞保局表示,符合失業健保費補助資格的勞工,不必另外提出補助申請。勞保局會主動將資料傳送健保署,由健保署辦理投保身分比對、保費計算及補助款請撥等作業。補助範圍僅限符合資格者應自行負擔的一般健保費,不包括補充保險費。若失業期間有符合規定須扣繳補充保費的股利、利息或租金等收入,仍須依法繳納。
失業後的健保也須依法接續投保。依健保署規定,沒有工作但可依法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者,應向親屬的投保單位辦理加保;若沒有適法眷屬可以依附,則可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以第六類身分辦理投保。如果符合補助資格,卻在補助月份仍被投保單位扣收健保費,可向投保單位確認補助資料,經查確有溢扣情形,應由投保單位退還。 (相關報導: 健保卡不只可以掛號看診!5大神級功能「免費定期洗牙、健檢」,年省近萬元超方便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相關規定、《就業保險法》第11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及眷屬加保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