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誰來保障青少年打工族?

2016-05-0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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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打工族的權益必須修法保障。(取自高雄市消防局網站)

青少年打工族的權益必須修法保障。(取自高雄市消防局網站)

在世界職業安全日當天、五一勞動節前夕,勞動部部長陳雄文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部分工時工作者全職化危機」專案報告。陳部長明確指出「台灣部分工時勞工人數在2005年只有5萬8千人,到2015年已成長7倍,達到40萬5千人,其中4成都是學生」,也有立委質詢到,其中有超過五成無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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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有約17萬名15-24歲青年學生是從事打工工作。而教育部才發布最新學貸生數據,指出有94萬人背學貸快破百萬大關,其中每學期32萬名學貸生中有22萬名是弱勢生。

另依據台少盟推動的「逆風教育助學計畫」,過去五年資助學員中平均有六成以上學生須背學貸,每周平均打工時數為23小時,是未背學貸打工者時數的兩倍,形同「打工換學貸」。這群從高中職開始背學貸、打工賺生活費的青少年,上了大學仍會繼續背學貸。他們如果在職場上又處於低薪、長工時、無法休假被剝削狀態,其勞動處境不是更該優先被關注?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們並未看見政府部門對於青少年的勞動處境提出更積極的改善作法。

去年台少盟的「青少年打工族勞動權益調查」指出,約有5成2學生打工族薪資是低於基本工資,且以中南部與東部縣市情況最為嚴重;此外不只低薪,青少年打工族僅四成有勞保、18%的青少年表示雇主並無投保任何工作保險、1/4曾被雇主以各種理由苛扣薪資;此外調查中也發現,15歲以上未滿16歲勞動基準法所稱的「童工」(n=335),仍有高達1/4(96位)表示曾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超過1/5(87位)表示有超過晚上八點工作的經驗。勞基法已於2013年修訂規範童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也不得工作,顯見青少年打工族勞動權益無法彰顯與徹底落實,被違法剝削情況依舊嚴重。但論到當青少年打工族遇到被剝削時會不會選擇去爭取權益?與勞動部門調查類似,則僅有一半青少年勞工遇到勞動權益損失時會去爭取,主要原因在於不熟悉勞動法令。

再者,依據2014年勞工保險統計年報,勞保職災給付人次當中,15-24歲者佔整體的15.65%,但青少年僅佔總體勞動人口的6.86%,相較於其他就業族群青少年職災率異常的高;另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資料,勞保職災給付的「職災千人率」103年平均數為3.453,但是15-19歲的青少年則是達到5.2003,相較於其他年齡層也偏高的,更落後於先進國家水平。然而由於現行勞工保險條例有五人以下事業單位不用強制納保的例外條款,而青少年打工族容易在五人以下場所打工,雇主多半也未將投保就業保險,這容易使得他們發生職業傷害時只能落入索賠無門的困境。諸多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無論從實務工作或是官方統計數據,部分工時遭濫用,最大的受害族群正是這群背學貸打工的青少年學生。

蔡英文準總統在即將就職前,再次承諾會落實競選政見的「六大勞動政策主張」,這當中包含有「保障非典型勞動與支持青年就業」,但要如何落實?以下幾點呼籲希望小英政府務能聚焦,為青少年勞動權益保障找出解方:

一、部分工時者和全時勞工者皆適用勞基法,最大宗的青少年打工族更不能落於法律保障之外。故勞動部、教育部、衛福部應與民間團體共同組成跨部會工作平台,積極推動青(少)年相關勞動權益、職業安全與衛生等相關政策規劃與評估。

二、立法院應從法制面上修正《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保障青少年勞工及打工族相關權益。

三、勞動部應強化青少年勞工勞檢專案之稽查效能,並提供更加友善的申訴管道,同時針對惡意累犯的雇主或廠商加重處罰。

四、依據調查,有一半打工族遇到剝削情形時不會去爭取,原因在於不熟悉自己有何種勞動權益。教育部應強化「勞動教育」的全面落實,往下紮根從國中階段就應培力教師與學生具備勞動權益與職場安全知能。

*作者為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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