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026年可運用的財源出現明顯變化。根據財政部資料,台北市115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整體獲配約1149億元,比114年度增加約442億元。這筆錢並不是中央額外「送給」台北的補助,而是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改變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方式後,台北市獲配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增加。
台北市為什麼多442億元?新版財劃法改變中央、地方分錢方式
《財政收支劃分法》2025年3月21日修正公布;同年12月3日又公布第16條之1、第38條之2修正條文,依第38條之2規定,第16條之1施行日期溯及2025年3月21日生效。
新制上路後,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的稅款規模大幅增加。財政部資料顯示,115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原估規模達8841億元,相較114年度4676億元增加4165億元,增幅約89%。
統籌分配稅款也不是中央另外從其他預算撥出一筆錢給地方。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目前來源包括所得稅總收入11%、貨物稅總收入10%,以及營業稅總收入扣除1.5%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其餘收入納入統籌分配。這些都是政府原本徵收的稅款,再依法定比例與公式分配給地方政府。
為什麼台北市增加特別多?一項指標就分到723億元
各縣市最後能分到多少,除了受到可分配稅款總額影響,也與新版分配公式有關。
依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中,分給本島直轄市及縣市的部分,主要依多項指標計算,包括營利事業營業額30%、財產稅成長率10%、規費等收入占自籌財源比例5%、土地面積10%,以及人口指標45%。其中營利事業營業額與人口兩項合計權重達75%。
以營利事業營業額這項指標來看,台北市115年度獲配約723億元,為全國最高;單靠這一項,就比台北市114年度透過所有指標獲配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約707億元還多約16億元。加計其他指標後,台北市115年度整體獲配約1149億元,較114年度增加約442億元。
財政部則認為,目前公式將75%的權重集中在營利事業營業額及人口,可能擴大城鄉財政差距;這是財政部對現行制度提出的政策評價。
統籌款增加442億元,市府可以自由運用嗎?
「增加442億元」指的是115年度台北市獲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約1149億元,相較114年度增加的金額,並不是中央一次匯入442億元的特別補助。
財政部國庫署指出,統籌分配稅款屬於受分配地方政府的「稅課收入」,年度中由國庫署參酌實際稅收情形按月撥付;地方政府獲配後,仍須納入預算程序支用。台北市財政局也表示,地方政府獲配統籌分配稅款後,須納入當年度預算,並經議會審議。
台北市可自主配置的財源因此增加,但相關款項仍須納入政府預算,依預算程序支用。
統籌款增加442億元,為什麼北市府又說其他財源少約210億元?
台北市財政局表示,115年度地方統籌分配稅款整體規模增加,但中央補助辦法調整後,也造成台北市其他地方財源減少約210億元。這項約210億元為台北市政府對補助制度變動影響提出的估算。
整體財政影響還涉及一般性補助、計畫型補助、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既有支出及追加減預算,因此不能直接用442億元扣除210億元,將232億元視為台北市可全部另作新用途的新增財源。
442億元和463.05億元為什麼不一樣?
台北市11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中,另出現「463.05億元」這個數字。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資料顯示,財政局依中央核定結果追加普通統籌分配稅款463.05億元,同時追減一般性補助款99.81億元,另淨追加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28.56億元,財政局相關歲入合計淨增加391.80億元。
442億元與463.05億元採用的比較基準不同。442億元比較的是台北市115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獲配額與114年度獲配額之間的差額;463.05億元則是115年度中央核定結果確定後,相較台北市115年度原總預算已編列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還需要追加的預算。
此外,391.80億元是財政局依中央核定情形所做的歲入淨追加;若計入其他機關的追加與追減項目,整份11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歲入淨增加總額為456.90億元。
統籌款增加後,台北追加預算多花在哪?捷運、校舍、住宅都入列
從台北市11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可以看到市府在財源變動後同步追加哪些支出,但各項支出不能逐筆認定由新增統籌分配稅款直接支應。
主計處資料顯示,捷運工程局追加90億元補助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基金辦理捷運建設;教育局追加38億元辦理高齡校舍改建、9.35億元辦理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都市發展局追加40億元撥入住宅基金,以利後續取得捷運聯開宅;社會局另追加2.39億元辦理敬老卡與愛心卡擴大使用範圍及增加點數等。
因中央減少或取消部分補助及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等,台北市也追加63.45億元自籌經費支應相關計畫。
整份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歲入淨增加456.90億元、歲出淨增加342.66億元,歲入歲出相抵後賸餘114.24億元;扣除30億元債務還本後,剩餘84.24億元用來減少原本預計移用的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該案已於2026年6月25日經台北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歲入、歲出均全數照案通過。
新增財源因此並未全部轉為新的福利或建設支出,其中也涉及補足其他財源變化、償還債務,以及降低原先必須動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的金額。
統籌分配稅款已實際撥付,不只是紙上試算
115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已進入實際執行階段。財政部國庫署9月17日公布,截至2026年8月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累計實收6463億元,達全年原估8841億元的73%,高於114年同期63%的預算達成率。
國庫署表示,統籌分配稅款會參酌實際稅收情況按月撥付地方政府;年度結束後,如果全年實際收入高於原先通知的分配數,仍會依實際收入辦理差額撥付。
台北市115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相較114年度增加約442億元,來自新版財劃法調整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方式。這筆錢增加台北市可自主配置的財源,但仍須納入預算並依程序支用;同一時間,中央補助、其他財源及既有支出也同步變動。
參考資料
- 財政部國庫署,〈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稅款分配金額業於今(29)日通知地方政府〉。
- 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源分配應落實均衡區域發展〉。
- 財政部國庫署,〈115年度截至8月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情形〉。
-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法規沿革。
-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115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
-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115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業於115年6月25日經臺北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
-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北市府嚴正澄清:市府並無4年408億統籌分配稅可用於普發現金〉。
本文內容依財政部、台北市政府及相關公開資料整理,實際預算編列、執行情形與財源變動,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法定預算程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