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菲律賓發起的「南海仲裁案」到今年的7月12日,宣判已屆滿十週年。而今年也由美國、菲律賓和日本等14國發起聯合聲明,重申該裁決具法律拘束力,但除了中國大陸外交部痛批這是「一張非法無效、沒有拘束力的廢紙」,並敦促有關國家停止在南海問題上挑事生非、破壞南海和平穩定外。由於「南海仲裁案」將包含太平島在內的南海諸島,都視為是礁岩,並不享有專屬經濟海域(EEZ),這也讓我國政府的立場也顯得非常尷尬。
而針對這項「南海仲裁案」案,總統府當初曾發表聲明指出,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且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加上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國權利,所以我國「絕不接受」,也主張此「南海仲裁」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但有資深的海洋法專家認為,我國仍然做得不夠,需更加完善自身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