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應回應〈軍校四年不算服役?軍校生與家長必讀!〉的投書。該作者講得頭頭是道,他忽略一個關鍵,就是「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視同契約,以陸航飛行軍官為例,民國83年陸官專17期乙班有招「飛行科」,但官校實際上沒有這個科系,所以他們入學後還是要從「電機、機械、土木、資管」4個專科班科系選讀,畢業後只要再通過空勤體檢,不用再經過校內篩選人員,直接進陸航飛專班學飛行。
重點來了,當年國軍飛行人員服役年限至少要15年,但是當年17乙的服役年限沒有特別列到飛行科要服役15年,也沒有簽署受訓相關資料,所以6年服役年限到,有些人申請退伍成功(中間還是有些小插曲,有興趣的人再來聊),依據的就是保留了8年多的招生簡章,17甲沒這問題,因為該期沒有飛行科,畢業前選兵科,選上陸航受訓的學官會另外管制,飛訓完訓之後,兵科才會從步、砲這二個兵科改成航空,役期延長。
為了亡羊補牢,以後招生簡章上有飛行的,都會額外加註服役年限,還有再區分沒飛出來的,役期要延長多久。
該作者沒有理解到這一層問題,拿兵役法來講因果。當年我們的簡章是「畢業後,服常備軍官役」,也就是這樣容易造成法律矛盾,才會從某年班開始,取消軍人身份,回歸大學法制度。
而且有一個重點,軍校沒人逼你去讀,你是自願去的,但如果就學期間因為意志不堅、身體不堪訓練負荷,還是可以申請退學,如果是服役,請問是可以說走就走的嗎?
而且,官校或專校,只要是入伍訓及寒暑訓等軍事訓練,都會給予證明書並登錄於兵表,退伍結算年資時,會採「外加」方式列入服役年資,所以怎麼可以說沒有,只能說不是「就讀期間都算服役」。
不然就問作者一個問題,ROTC屬預備軍官,但是寒暑假要回官校被管制訓練,這段要怎麼算,萬一選上飛行,改服常備軍官役14年,那ROTC的這4年要不要算服役。
適齡男子指的是18歲以上...其他請自行查閱法條,那早年15歲甚至12歲就去讀中正預校的要不要算,15歲國中畢業就讀士校的要不要算,當年可都是拿軍人身份兼補給證的,依據作者的邏輯,軍校10年(預校初級部3年、高級部3年、官校4年)=榮民資格獲得+服役10年(上尉階或剛升少校,年紀約在32至33歲)=終身俸資格獲得。作者覺得全國民眾會認同這種模式領終身俸嗎?
不要忘記最重要的一件事,軍校生不具軍人資格是在保護他們,請去翻舊新聞,國中畢業去讀高中職學歷的士校生,因為具備軍人身份,在外犯法,被判重罪,甚至聽資深士官長提過有士校生被判死刑的,站在這個兒少法已經逐漸成熟的年代,於心何忍。
所以一定要畢業才任官,才開始算服役年資,如果讀個書,什麼戰備任務都不用負擔就開始算年資,合理嗎?
一切都要從任官之日起算好嗎!所以軍校生沒有官階,不是軍人,除非是帶階受訓,如士兵考進士二專或官校,這樣年資才有算,但考績暫停,沿用入學前那年的考績一直到畢業返回部隊服役,再繼續實施考績審查。
個人是很支持,軍校生比照警校生,就是平民身份,特考過才能任官,而不是畢業就能任官,才不會發生美國海巡學院開一個名額給警大,結果警大怕畢業回來的特考沒過,改派海海官學生去,畢業回國後,再輔導其參加海巡特考。
如果4年後,該生不願意参加特考或故意考不過,就是要待海軍(軍職20年終身俸,公職55歲終身俸,你們選哪個),到時候國防部跟海委會要怎麼處理?
最好是軍校生比照警校生,修法舉辦特考,不是受個訓讀個書,有畢業就能任官,作者在寫那篇的時候,應該沒想到未俱公務員資格的警校生,他們的年資也是沒有的,但一樣沒自由、被操被管制。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軍校四年不算服役?軍校生與家長必讀!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前職業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