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台東縱谷地區的交通安全,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宣布,自今(24)日起至 26 日展開為期三天的「交通大執法」專案。關山分局交通組長張珈源表示,此次行動將結合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路段與違規熱點,針對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停讓行人嚴格取締。
台東最新交通執法今起連3天加強取締
交通組長張珈源指出,根據近期交通事故的統計數據,絕大多數的車禍與特定違規行為有高度相關。因此,本次執法專案將火力集中於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停讓行人以及未注意車前狀況。
張珈源表示,統計顯示清晨與夜間是事故發生的「高風險時段」,專案期間將大幅提升這兩個時段的巡邏與取締頻率。結合定點攔查與移動巡邏,以此提高整體見警率,讓心存僥倖的違規者無所遁形,進而有效遏止危險駕駛。
他強調,交通執法最終目的並非開罰,而是希望透過嚴正取締與積極宣導,讓民眾養成良好用路習慣;並呼籲所有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並確實配戴安全帽及繫妥安全帶,共同營造安全、友善交通環境。
酒後駕車罰款金額
機車酒駕
機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酒駕
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2年,並移置保管車輛;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將吊扣駕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10年內第2次違反酒駕者,機車處9萬元罰鍰、汽車處12萬罰鍰。
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並均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酒駕拒檢(測)及酒測前食用酒精等物品,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超速行駛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
處新臺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
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
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未停讓行人罰款金額
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相關報導: 罰款3000元起跳!1交通違規「開國道超容易被檢舉」,一堆車主收罰單才知道 | 更多文章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在路口未停車再開,或因未停車再開發生交通事故,屬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可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