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這個數字一出來,政治圈和社群平台幾乎立刻沸騰。震驚、憤怒、悲痛、嘲諷、叫好、慶祝,各種情緒翻滾並彼此碰撞。對很多柯文哲支持者來說,這個數字不只是一紙判決,而像是一種帶有毀滅性的政治宣告;對很多反對柯文哲者來說,這卻像是正義降臨,是打贏一場重大戰役,甚至足以一掃大罷免大失敗後的低迷氣氛。
可是對我來說,17年之所以刺眼,不只因為它夠重,更因為它讓我想到另一個名字:杜孝生。
我不會說柯文哲案與杜孝生案完全相同,更不會簡單粗暴地把今天的台灣直接說成戒嚴時代。但是臺灣歷史上確實曾經有另一位醫師,也是在走入公共事務之後,被帶有貪污色彩的罪名與沉重刑度壓了下來。那個人,就是鄒族醫師杜孝生,傳統姓名博尤.特士庫。
杜孝生不是一個只剩下判決書裡幾行字的人。他首先是一位很不尋常的原住民族醫師。1922年,他出生於嘉義阿里山鄒族社群,日文名鳥宿秀男,1995年申請恢復傳統姓名博尤.特士庫;他也是高一生的同母異父弟弟。1942年,他自臺南一中畢業,1943年考入臺北帝國大學附屬醫學專門部,1945年畢業,被視為臺灣原住民第一位醫科畢業生,也是臺灣日治後期第一位接受正規醫學教育的原住民。
把這個背景放回當時的歷史條件來看,就知道杜孝生不是一個普通的地方人物,而是原住民族社會中極其罕見、象徵性極強的現代知識菁英。
如果今天有不少柯文哲支持者會把柯的吸引力理解為「一個專業者走進政治」,那麼杜孝生在他那個年代,其實也帶有某種相似的結構。當然,兩人的時代、族群位置與制度環境完全不同,但有一種角色上的共通性很值得注意:他們都不是傳統政客起家,不是靠地方派系、黨機器或黑金網絡先站穩腳步的人,而是先以專業身分進入公眾視野。
柯文哲先是以葉克膜專業成為急救醫學的代表,後來才成為市長,乃至於總統候選人;杜孝生則在戰後由醫師身分進一步投入地方公共事務,曾任第一屆嘉義縣議員、吳鳳鄉衛生所主任,也曾應高一生邀請參與新美農場經營,協助地方建設與族人生活改善。資料在某些年份與職稱細節上略有差異,但大方向十分清楚:在被案件吞沒之前,杜孝生原本走的是一條「醫師—地方公共工作者—族群領導菁英」的路。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影響了我們該如何理解杜孝生後來的命運。若一個人原本只是一個沒有太多公共位置的人,那麼案件對他造成的傷害,固然嚴重,但更多可能仍停留在私人生命的層面;可如果一個人原本承載的是一整個社群對現代教育、地方自治與族群上升的期待,那麼案件打掉的就不是單純的個人前途,而是一整種原本可能發生的歷史。
從這個角度回頭看柯文哲,很多支持者真正感受到的憤怒或悲傷,其實也不只是「阿北被判很重」,而是覺得一種原本被寄託的政治可能性被突然封死了。杜孝生當年承受的,某種程度上也是這種被整體打斷的命運,只是他的代價更深、更久,而且發生在白色恐怖那樣的威權時代。
1952年,杜孝生因湯守仁等案被逮捕,後來在叛亂與貪污相關追訴中遭判重刑。我之所以會因為「17年」而聯想到杜孝生,不只是出於一時的印象,而是因為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025號判決書所載,杜孝生並不只是單純「判15年」而已。更精確地說,他是因「共同連續侵占公有財物」與「共同連續尅扣職務上應行發給之財物」兩個罪名,合併後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部分研究頁面寫15年,指的是其中一項罪名的宣告刑;而我這裡所說的17年,指的則是判決書所載的應執行刑。這個區別必須說清楚,否則讀者很容易誤以為兩種說法彼此矛盾。
但無論從法律技術如何拆解,從社會記憶的角度看,人們最後記住的往往不是判決細項,而是一個更粗糙卻更致命的結論:他是一個背著貪污罪名坐過牢的人。
這也正是今天談柯文哲時最值得警惕的地方之一:有時候,毀滅一個人的命運的,不只是最後有沒有定讞,而是先被一個足夠巨大的罪名與刑度快速定型。
如果今天支持柯文哲的人最焦慮的,是一審17年對他的政治生命會造成何種傷害,那麼杜孝生的故事會讓我們看到,這種焦慮並非空穴來風。因為杜孝生身上發生的,不只是政治前途被中止,而是整個人生被折彎。四年後提前出獄的杜孝生,選擇離開部落與原本的社群生活,先後遷居嘉義大埔、雲林北港,後來轉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服務,再到臺東太麻里開設診所。
表面上看,他仍然是醫師,還在看診,還在服務人群;但在歷史意義上,他已經不再是原本那個能夠在鄒族原鄉公共生活中發揮作用的杜孝生。他的人生被迫改道,被整個挪離了原有的位置,鄒族原鄉也少了一位醫師與公共意見領袖。不論是對杜孝生個人、阿里山鄉(吳鳳鄉),或者對鄒族社會而言,這種命運其實比單純坐牢更殘酷。
這也是我覺得杜孝生特別值得今天被重新介紹的原因。因為一般人談白色恐怖,比較容易記得那些「一看就知道是政治迫害」的典型案例,例如槍決、叛亂、思想犯、秘密組織等等;這些案例當然重要,也理所當然應該被記住。但杜孝生這樣的人,反而更容易被排除在典型敘事之外。
因為一旦案件帶有「貪污」罪名,他就不再那麼容易被理解成政治受難者,而更容易先被社會當作一個「有問題的人」。這句話聽起來只是史料上的補充,實際上卻揭露了一個很殘酷的社會機制:有些罪名會讓人比較容易被同情,有些罪名則會讓社會更快停止理解。
把這個機制放回今天看柯文哲,就會讓我們重新理解杜孝生當年的處境。柯案現在仍在司法程序中,是否定讞、最後如何評價,都還有後續發展空間;但無論程序如何進行,社會輿論其實已經很大程度提前完成了一種分類。支持者會說這是政治追殺、司法重判;反對者則會說證據確鑿、重判活該。可是無論站在哪一邊,很多人其實都在用最省事的方式理解一個人:他現在叫什麼罪名。
當一個罪名足夠重、足夠大、足夠容易引發道德厭惡時,它就會像一張巨大的標籤,把一個人原本的專業、理念、公共形象,乃至他之所以能夠被這麼多人支持或反對的深層原因,全部包裹、掩蓋,最後甚至被遺忘。杜孝生當年被「貪污」這兩個字長期蓋住,今天的柯文哲,同樣也正在面對這種被罪名重新命名的風險。
這裡必須很清楚地說:杜孝生與柯文哲不能被直接畫上等號。杜孝生後來被認定,其案件屬白色恐怖時代的司法不法;柯文哲案則是在當代民主體制下進行的一審判決,仍有上訴、審級救濟與法律攻防的空間。兩者的制度背景不能混為一談。可也正因為如此,這個對照才更有意義。歷史的價值不一定在於把過去原封不動搬來今天,而往往在於它會讓我們看見:即使制度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對待一個人的某些方式,卻可能驚人地相似。
杜孝生晚年於1995年申請恢復傳統姓名博尤.特士庫,成為鄒族第一位恢復傳統姓名者。這件事在我看來極具象徵性。對一個曾被案件、污名、漂泊與國家暴力層層改寫的人而言,重新拿回自己的名字,不只是文化認同的選擇,也像是一種遲來的自我修復。可真正殘酷的地方在於:名字,是他活著的時候親手拿回來的;清白,卻不是。
貪污罪的污名,比一般人的想像還可怕。當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成立後,杜孝生的女兒杜秀鈴、遺孀高美英等人於2002年12月17日代表杜孝生提出補償申請,但2003年11月1日經第三屆第十二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其後,杜銘哲、杜秀鈴於2006年12月18日再次提出申請,2007年8月4日經第五屆第九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依然不予審認。
可那時杜孝生早已於2001年過世。也就是說,在他離世之後,司法平反遠遠沒有來到,連僅有的一點補償,也仍然被「貪污」這個罪名的污名擋在門外。
直到2016年,黃國昌立委與杜孝生之子杜銘哲聲請模擬憲法法庭,重新檢視所謂「杜孝生貪污案」,社會才較完整地為這類案件建立起重新理解的理論框架;同年12月24日召開宣判記者會,並建議立法機關於一年內完成修法。再到2020年,國家才終於以法律程序正式撤銷相關判決處分。
平反終究來了,卻來得太晚;它無法自動歸還那些失去的歲月、失去的位置,以及原本可能展開、卻被硬生生截斷的歷史可能性。
從這個角度來看,杜孝生真正令人唏噓的,不只是他曾被判得多重,而是他活著走完了一條被錯誤命名、被延遲理解、被晚到的正義追上的人生。這一點,對今天仍在高度情緒中看柯案的人,其實是一個很深的提醒。
所以,我之所以想藉著柯文哲的17年重新介紹杜孝生,不是要把杜孝生變成替柯文哲說話的歷史工具,也不是要用白色恐怖替今天的任何案情預設結論。恰恰相反,我想做的事情其實更簡單,也更困難:把一個長期被罪名掩蓋的人,重新認真地理解。
杜孝生首先是一位鄒族醫師,一位原住民族現代教育菁英,一位曾投入地方公共事務、原本可能走向更大公共角色的人;他也是一位被白色恐怖折斷人生的人,是那個曾經被17年與貪污罪名壓過的人。
這也正是我們今天談柯文哲時最需要意識到的:一個社會真正可怕的地方,未必只是有沒有判錯案,而是有多快放棄理解一個人,然後用罪名替代他的一切。柯文哲會成為什麼樣的歷史人物,還要看後續的司法與政治發展;但杜孝生的故事至少提醒我們,當一名醫師出身、曾以專業形象走入公共領域的人,被17年與貪污罪名一起推到社會面前時,我們若只剩下讚嘆或咒罵,卻沒有能力分辨他的名字是否已經開始被罪名取代,那麼我們或許不只是誤讀了今天,也可能再次誤讀了歷史。
*作者為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紀錄片《暗夜行路》團隊製片統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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