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拍板國民年金調整方向。行政院在1月22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畫把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從現行每月4,049元,直接拉高到每月5,000元,身心障礙年金則調整為每月6,715元。衛福部說,這次修法有三個主軸,一是把最低給付「基本數額」往上拉,二是新增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3%連動的期中調整機制,三是全面檢討並放寬排富標準,讓國民年金更能反映物價與生活成本變化,不再長期停留在舊水準。衛福部指出,早在101年起,老農津貼、社福津貼與國民年金,就採取每4年與物價連動的定期檢討制度,最近一次國民年金給付基本數額調整是在113年。但實務上,最低給付金額偏低、每次調整幅度有限,難以支應基本生活所需,加上國民年金開辦已18年,相關所得與不動產的排富門檻始終未動,與現在的物價與資產結構差距愈來愈大,因此才啟動這一輪較大幅度的修法。
國民年金新制調高到5千元從何時開始實施?
國民年金調高基本數額與放寬排富條件,並不是行政院通過就立即生效,接下來還要走完立法程序。草案必須先送立法院,可能先付委員會初審,也可能逕付二讀,之後排入院會進行討論,最後三讀通過,才會送交總統公布。衛福部強調,新制真正的實施日,將以「總統公布當天起」為準,等同公告當天起領國民年金的民眾,就可適用新金額與新規則。衛福部進一步說明,這次國民年金修法的重點,除了調高老年年金與身心障礙年金的基本數額,並設計「CPI成長率達3%就啟動期中檢討」的配套外,也同步「放寬排富標準」。個人年所得門檻,將從原本的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不動產門檻則由500萬元拉升到1,025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的上限,避免一般民眾因自住房價被算入而被排除在保障之外。預估新制上路後,每年需要約860億元財源,受惠民眾超過176萬人。
國民年金納保資格是誰、為什麼被說是「最後一道防線」?
國民年金被官方定位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主要是補上其他職域保險的空隙。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人,原則上都會被納入國民年金,被視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這一群人包括全職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25歲以上仍在學的學生、正在待業或轉職空窗期的人,以及尚未納入其他保險制度的特定族群。真正被排除在國民年金之外的,則是已在其他制度中領取「退休類給付」的人,例如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者,原則上不再重複納入國民年金;而年滿65歲之後,國民年金的保險效力也會在65歲生日的前一天終止,之後就不再繳費,而是依照年資與公式,改以「領年金」的身份存在。
國民年金除了老年年金以外還保障什麼?國民年金給付有哪些種類?
許多人以為國民年金只跟「老了以後每月可以領多少」有關,但國民年金的保障範圍其實更廣。以制度設計來看,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喪葬給付以及遺屬年金等多種給付,目的是讓未被其他保險覆蓋的人,在不同人生階段都能有基本保障。以生育給付為例,只要在加入國民年金期間生產,就可以請領一次性的生育給付,標準是按投保金額發給2個月的給付,例如以2026年的月投保金額21,103元來估算,生一次可領約42,206元,若為多胞胎則會再增加。喪葬給付方面,只要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保險效力期間內、也就是65歲前死亡,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即可,給付標準則是按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例如21,103元乘上5個月約為105,515元。身心障礙年金則是保障在保險期間內經鑑定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喪失工作能力的人,目前設有基本保障金額5,481元。至於遺屬年金,則是在被保險人死亡、或正在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期間死亡時,由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等家屬按月請領,基礎保障金額以4,049元為基準。
國民年金怎麼自動納保、25歲到65歲之間怎麼算年資?
國民年金的特性,是不需要民眾主動「報名參加」。勞保局會定期比對戶政資料與各類保險名冊,一旦發現有人年滿25歲,在國內有戶籍,且沒有加保勞保、農保、公保或軍保,便會自動將其納入國民年金,寄發繳費單通知。也就是說,國民年金的起算點,通常就是25歲生日當天,即便此時仍在學校就讀或者短暫待業,也會被視為納保對象;終點則是65歲生日的前一天,這之前繳費的期間,都算作國民年金的保險年資。在保險效力期間,只要按時繳納國民年金保費,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喪葬給付等權益都會維持有效。如果有欠費情況,等到要申請給付時,必須先把欠費補齊或申請分期繳納;欠費時間愈長,利息累積愈多,嚴重甚至會因為超過一定年限無法補繳,而讓那一段保險年資永久消失,直接影響未來老年年金的月領金額。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怎麼申請、要準備哪些資料?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是設計在年滿65歲之後開始請領。只要曾經加入國民年金並有保險年資,到了65歲時,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老年年金。實務上,勞保局通常會在被保險人65歲生日的前一個月左右,寄發通知與印有個人資料的申請書,提醒民眾準備辦理。申請管道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最傳統的書面方式,由本人填寫「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附上身分證影本與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第二種是線上申請,只要登入勞保局的e化服務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卡片進行身分驗證,即可在網路上完成申請。第三種則是透過金融機構自動請領,如果民眾已經在郵局或特定金融機構領有其他社福津貼,只要簽署同意書,就可以由勞保局直接撥入原帳戶,減少往返辦理的時間。
國民年金滿65歲可以領多少退休金、A式與B式怎麼算?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的設計,兼顧了「基本保障」與「保險年資多寡」兩個面向,因此使用兩套公式試算,俗稱A式與B式。A式的計算方式,是以「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再加上一筆固定的「加計金額4,049元」,也就是「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4,049元」。這個公式,用意是確保即使保險年資不多、終身繳費有限的人,仍能有一筆基本生活費。B式則是單純按年資計算,公式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等於把同樣的年資換算成更高的百分比,但沒有再額外加上4,049元的加計金額。整體而言,年資愈長、投保金額愈高,B式計算出來的數字就愈有可能超過A式。實務上,勞保局在核定時會同時套用A式與B式,採取「擇優給付」的原則,以較高者發給。不過,如果被保險人有「欠費超過10年無法補繳」、「已經在領其他制度的老年給付」等狀況,就可能只能用B式計算,喪失加計4,049元的保障。
國民年金可以不繳嗎、欠費超過10年會怎樣?
國民年金在法律上是強制性社會保險,並不是「想繳就繳、想停就停」。雖然目前對被保險人本身沒有直接的罰鍰條款,但不繳保費的成本相當高。欠費期間會按日計算利息,遲繳愈久要補繳的總額愈大,更重要的是,如果某一段期間的欠費超過10年,就再也不能補繳,這段年資也無法併入未來的老年年金計算,相當於退休金「少算好幾年」。對於確實有繳不出來困難的人,原則上可以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費減免,由政府最高負擔70%保費,被保險人僅需自付約三成。另一方面,國民年金還有「配偶連帶義務」的規定,國民年金法明定,配偶對保費有連帶繳納責任,如經勞保局書面催繳後,具繳納能力卻仍拒繳者,可能被處以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罰鍰。
國民年金與勞保老年年金可以一起領、怎麼算雙年金?
許多上班族在職涯早期曾有一段時間沒有投保勞保,改由國民年金補上,後來再進入職場加保勞保。這一類人到了65歲,常會關心國民年金與勞保老年年金能否「雙軌並行」。制度設計上,只要年滿65歲,且勞保年資加國民年金年資合計達15年以上,就有機會同時領到兩筆不同制度的年金,一筆是依勞保年資計算的勞保老年年金,一筆是依國民年金年資計算的國保老年年金。不過,如果勞保老年年金先行請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的部分便無法再使用含4,049元加計金額的A式計算,只能用B式依「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來試算。換言之,雙年金雖然能讓總額增加,但也會影響國民年金部分的計算方式,民眾在規畫退休時間點與領取順序時,通常需要一併納入考量。
國民年金如何查詢繳費紀錄、試算未來可以領多少?
民眾想了解自己的國民年金年資與繳費狀況,除了可以親至勞保局或各辦事處櫃檯申請,也可透過數位工具查詢。勞保局提供「勞保局行動服務」App與e化服務系統,只要完成註冊,即可隨時查看投保月數、繳費紀錄以及是否有欠費。此外,民眾如果在郵局簽署同意書,也可以透過郵局ATM查詢國民年金相關資料;在便利商店例如7-ELEVEN的ibon機台上,插入自然人憑證或使用相關憑證,也可列印繳費單。至於未來可以領多少,勞保局網站也設有試算系統。以2026年基準值來看,月投保金額為21,103元,正常自付保費約每月1,266元。民眾可以在系統裡輸入預估的保險年資,讓系統自動代入A式與B式公式,得出接近真實的老年年金金額。因為後續投保金額會隨物價與調整機制變化,實際數字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國民年金繳30年大概可以領多少、可以領到幾歲為止?
以官方提供的示意案例來看,若以2026年標準月投保金額21,103元試算,國民年金繳滿30年,A式的計算結果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4,049元」,約等於「21,103元×30年×0.65%+4,049元」,前段約4,115元,加上4,049元後約為每月8,164元。B式則是「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也就是「21,103元×30年×1.3%」,計算約為每月8,230元。由於B式結果略高於A式,實際給付金額就會以每月8,230元為準,未來若投保金額隨物價變動,給付金額也會跟著往上調整。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屬於「終身給付」,只要在年滿65歲後完成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勞保局就會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按月撥款,直到請領人死亡當月為止。也就是說,只要活得愈久,累積領取的總額就愈多,即使總金額已遠高於過去繳納的保費總和,政府仍會依規定持續發放。若請領人在該月中途死亡,當月年金仍會全額發給,由遺屬依照相關規定領取或併入遺產處理。 (相關報導: 1月記得刷存摺!勞退/勞保年金/國民年金…最高領近10萬元,勞保局18筆入帳時間表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國民年金領取人過世後家屬還能靠國民年金保障什麼?
當國民年金老年年金請領人過世後,本人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會在死亡當月畫下句點,但制度仍為家屬預留了「遺屬年金」這一道保障。只要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等遺屬,便可以申請遺屬年金。一般來說,遺屬年金的金額是以原本老年年金給付的50%為基準,如果換算後低於4,049元,會以4,049元作為基本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險人是在65歲之後過世,因為那時已不再具有「國保被保險人」身分,家屬就不能再另外請領5個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只能就遺屬年金部分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