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8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原本被視為「擴大生育平權」的重要一步,卻因是否納入代理孕母制度,瞬間引爆朝野與社會團體的激烈論戰。支持者高喊「不立法風險更大」,反對者則警告「倉促開放恐釀剝削」,行政院、民眾黨與民進黨立委之間,形成涇渭分明的兩條修法路線。
行政院版:先擴大適用對象,代理孕母暫緩處理
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延續「穩健修法」方向,重點放在放寬人工生殖的使用門檻。修法後,年滿18歲的單身女性,以及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女同性配偶,皆可依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不再侷限於異性婚姻中的不孕夫妻。
同時,政院版也強化子女法律地位,明定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視同婚生子女,並保障其知情權與相關醫療管理機制,以「兒童最佳利益」作為核心原則。
但在代理孕母部分,行政院選擇按下暫停鍵。相關部會指出,代孕牽涉女性身體自主權、醫療風險與倫理爭議,社會意見高度分歧,若強行納入,恐讓整體修法卡關,因此主張與人工生殖「脫鉤處理」,未來不排除另立專法再議。
「陳九條」成戰場 林淑芬質疑規範過度簡化
代理孕母是否入法,立院攻防最激烈的焦點,落在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版本。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會中直言,代孕牽涉層面極廣,不應草率納入《人工生殖法》。她火力全開,批評陳昭姿版本僅用九條條文規範代理孕母,戲稱為「陳九條」,質疑如此簡化的設計,是否真能保障代理孕母與孩子的權益。
林淑芬強調,代理孕母與孩子都是具體的生命,不是抽象制度,若制度設計不足,恐造成階級不公與經濟剝削,後果難以承擔。
陳昭姿:30年討論不是倉促,排除代孕是「不完整平權」
面對質疑,陳昭姿強勢回應。她指出,若修法只擴大適用對象,卻排除代孕,對於因子宮病變無法懷孕的女性,或男同志伴侶而言,制度形同「看得到卻用不到」,並未真正落實平權。
她直言,行政院版本是「閹割版修法」,無法回應真實需求,反而可能迫使有代孕需求者轉向海外或地下市場,衍生更大的法律與人權風險。與其放任灰色地帶存在,不如透過嚴格立法加以管理。
陳昭姿也強調,代孕討論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歷經30多場專家會議、參考多國制度的結果。她更舉例指出,總統賴清德與副總統蕭美琴在擔任立委期間,皆曾表態支持代孕制度。
綠營不同調 「先過有共識的,不要拖累修法」
民進黨內部並非鐵板一塊。立委黃捷主張,代理孕母議題爭議過大,應另立專法處理,否則恐拖慢已具共識的修法進度。她指出,許多女性有生育意願、也具備條件,卻已等待多年,若再因代孕爭議卡關,將錯失生育時機。
立委沈伯洋則從價值層面提出反思。他以自身收養孩子的經驗指出,家庭的基石是愛,而非基因。他質疑,代孕制度是否會進一步放大社會對血緣的執念,讓「只要有錢就能生自己的孩子」成為新的壓力,反而邊緣化收養與既有需要幫助的孩子。
支持與反對兩派 風險究竟誰更大?
支持代孕法制化的團體,包括不孕症患者、LGBTQ+平權組織與部分生殖醫學專家,認為生育權是基本人權,全面禁止並未消除需求,只是把風險推向海外,導致親權、國籍與監護權問題更加複雜,「不立法,才是最大風險」。
反對者則警告,即使標榜非商業代孕,實務上仍可能對弱勢女性造成結構性剝削,將生殖能力商品化。一旦孕期出現併發症、胎兒健康爭議或是否墮胎等問題,法律難以事前規範,恐引爆大量訴訟。 (相關報導: 人工生殖法迎17年最大修正!女女同婚能合法求子,為何代理孕母卡關?子女權益/親子認定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