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配」(台灣籍人士的中國大陸配偶)再陷風波。近日有「陸配」女子在台北街頭直播學生日常校園活動, 因涉「妨害秘密」等罪被警方移送法辦,成為全台灣首例。事件引發對直播侵犯隱私的討論,也反映了在兩岸緊張局勢下,在台陸配面臨更嚴格的檢視。
有學者對BBC中文分析,以往類似行為不會移送法辦,更不會是控告「妨害秘密」,當局這次強硬執法,折射出北京長期的「文攻武嚇」與滲透為台灣社會所造成的陰影。
案發經過
其中一名涉案女子為52歲劉姓「陸配」,她被指在台北市民生社區的校園一帶,拿著手機沿路拍攝。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表示,接獲家長投訴,指該女子拍攝小學生及學校周邊環境,並留意畫面中標註「台灣現場直播」,影片中清楚顯示學童臉部,現場家長及志工多次上前勸阻,但拍攝者屢勸不聽,「態度非常囂張」,直到揚言報警,對方才關閉直播。

中央社報導,警方獲報後追查該名女子,她居住於學校附近,5月16日到案說明,她承認拍攝行為,但表示只是透過直播紀錄台灣生活日常及分享風土民情。警方指由於許淑華已提訴,警方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罪嫌,將劉姓氏女子移送台北地檢署與市政府偵辦。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將追蹤司法結果後評估,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最高可罰款新台幣60萬元。
支持與質疑
事件引起家長不安,擔心小孩隱私遭洩露,網上甚至有留言憂慮直播行為會給兒童帶來被拐賣的風險。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也質疑,「這是否是中共監控台灣人民的一種方式?」但也有網民質疑,台灣社會現在是否「全民草木皆兵?」,「公開場合拍攝如何構成妨害秘密?」、「如果拍攝者是外國人,會被視為犯罪嗎?」。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對BBC中文表示,以往類似行為從來不會移送法辦,頂多是由不想被拍的當事人要求停止或下架,單純一般拍攝甚至貼文在社交媒體,極少被認定侵害肖像權,更不太可能被認定違反刑法的「妨害秘密」罪。他補充指,刑法的舉證責任高且程序繁瑣,控方要舉證至無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因此「實際上要成立比較困難」。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包括「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或者「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有上述行為之一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報導: 中國直播主狂拍小學生!民生社區驚傳「偷拍事件」,陸配遭法辦,創全國首例 | 更多文章 )

抖音影片為作戰策劃?
在中國大陸社交平台抖音和小紅書上,能搜尋到類似「台灣小學生上學」的影片,部分留言稱與中國大陸學生相比,台灣小孩「很乖巧安靜」、「很鬆弛」。但這些片段有的對準校門口拍攝,直接展示學童臉部,涵蓋新北市、新竹縣等地的學校,除了引發隱私爭議,也有聲音質疑「陸配」拍攝台灣街道是否協助北京當局為作戰和佔領策劃。對此,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學副教授、卡耐基中國項目研究員莊嘉穎對BBC中文指出,台灣許多街道是公開資料,在谷歌地圖上都能看到,「會這樣收集資料,未必需要靠『陸配』或中國籍人士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