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今(27)日赴興達電廠考察,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指出,高雄市陳其邁說今年年底興達3、4號機組就會除役,但台電今日報告卻稱4號機還要再延1年,狠狠打臉陳其邁,還要讓興達4號機組繼續荼毒台南、高雄市民的身體健康嗎?陳其邁欠一個交代。
民眾黨團發布新聞稿說明今日考察情形。民眾黨團指出,黨團一行人先於會議室聽取台電簡報,黨團總召黃國昌直接詢問興達電廠是否有取得高雄市環保局的操作使用許可與生煤使用許可?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回應「第1、2號機組屬於緊急備用機組,不需生煤使用許可;而3、4號的使用許可於去年到期,目前台電已申請延展、仍待高市府審核中。」

民眾黨團指出,台電人員聲稱操作許可到期日為今年6月17日,由於此說法與陳其邁說法不符,黃國昌要求台電人員將操作許可拿到會議室確認,此時,高雄市環保局副局長發言表示,「興達3、4號機並未展延,操作使用許可僅至去年9月30日」,因為許可已過期,目前非但無法申請展延。
民眾黨團表示,經現場立委、議員追問,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才說,其實5月23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就已經發函給台電,依照《固定汙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證使用辦法》第45條「駁回申請」,此公文也狠狠打臉曾文生於上午9時30分在記者會所聲稱「高雄市政府還在續審中」的漫天大謊。

民眾黨團續指,曾文生解釋,興達3、4號機目前「未除役」,是自主轉為備用機組,依照環評書要求要在備轉容量低於8%才會啟用,且全年發電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這是我們對環評的自主承諾」;黃國昌繼續質疑:但稍早台電記者會圖卡清楚寫著「3、4號機組是備用機組」,而不是不需要申請許可的緊急備用機組,「請問高雄市政府何時認定3、4號機組是緊急備用機組?」黃國昌更直言,台電一直拿環評的計畫書拿來當機組運轉的法令依據嗎?環境計畫書位階難道大於行政法令嗎?
曾文生繼續辯稱,去年九月許可到期已經申請延展,雖被駁回,但目前仍持續申請延展,高雄市政府有實質受理的事實,也遭黃國昌嚴正駁斥:送審跟拿到許可是兩回事,「你要跟老百姓講,以後東西只要進入申請過程,沒通過也能照樣使用,是嗎?」張啓楷則表示,台電口口聲聲說備轉容量8%以下就可以重啟,但環境部前部長薛富盛在立院報告是6%以下才能重啟,他昨天質詢彭啟明部長,對方也是愣了好久答不出來,「環評承諾不該更嚴謹嗎?」
黃國昌質疑,高雄市環保局的函,先是寫說台電申請延展已駁回在案;卻又話鋒一轉說興達3、4號燃煤機組在113年底轉為備用機組、低於8%才可啟用、累積不得超過720小時等等,「繞半天繞過最核心的問題,3、4號機組是備用機組不是緊急備用機組,高雄市環保局你們是在放水嗎?」援引緊急備用機組的法條幫備用機組的3、4號機開後門,根本是違法濫權。
黃國昌強調,今天最重要的事,是戳破了台電跟高雄市政府共謀的謊言。經過會議中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市議員們不斷追問下,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才拿出公文承認,操作許可跟生煤許可去年9月30日就到期,拖到今年5月23日終於駁回;而台電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偷偷運轉3、4號機組「法規何在」?呼籲台電與高雄市環保局誠實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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