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執法5/27啟用!違規當場開罰500元,很多人還不知道

2025-05-26 15:40
豐原警分局神岡分駐所自5月27日起正式啟動執法行動,針對不依規定穿越車道的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開罰,違者將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示意圖/柯承惠攝)

行人過馬路要注意了!位於台中市神岡區中山路的「北庄夜市」,因人潮眾多,近年常發生因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的交通事故。為改善當地交通安全,豐原警分局神岡分駐所整合交通工程,自5月27日起正式啟動執法行動,針對不依規定穿越車道的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開罰,違者將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指出,夜市期間不少民眾便捷行事,未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極易造成車輛閃避不及釀禍。

自5月27日起,警方將在夜市營業時間執行交通取締,針對「未使用行人穿越道」、「擅自穿越車道」等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開罰,違者將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

為此,神岡分駐所邀集在地里長進行現地會勘,並由市府交通局與神岡區公所合作,在中山路1299巷口前新設斑馬線,雙向車道加畫視覺性減速標線,同時於巷口至夜市方向劃設雙黃線,以引導車流並強化行車安全。除了硬體改善,警方亦強化交通安全觀念的宣導。

神岡分駐所安排每周二夜市營業期間,派遣員警與志工進駐夜市入口處,進行守望與交通指導。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呼籲,行人應自律遵守交通規定,行走斑馬線以保障自身安全,警方取締並非目的,而是引導民眾改變危險的用路習慣。

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罰則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1、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2、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3、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4、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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