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告三立敗訴、法院認證柯文哲財產來源不明?真正的原因在此

2019-03-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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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因不滿電視節目指稱柯文哲財產申報不實告上法院,今(6)日法院認為節目內容針對柯文哲而非陳佩琪,判其敗訴。(資料照,簡必丞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因不滿電視節目指稱柯文哲財產申報不實告上法院,今(6)日法院認為節目內容針對柯文哲而非陳佩琪,判其敗訴。(資料照,簡必丞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去年針對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指稱財產申報不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一審判決陳佩琪敗訴,法院認為,主持人以及來賓陳斐娟、曾勁元的言論,主觀上是以「柯文哲」為對象,並未指陳佩琪,因此客觀上並沒有侵害陳佩琪的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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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陳佩琪告輸三立,記者上午詢問柯文哲,會不會變成被法院認證的財產來源不明?柯文哲回應,「天啊,好啦好啦,回去看判決書再說,看到判決書再講吧。」至於是否上訴,柯文哲則回應,他不曉得,還沒看到判決書他怎麼知道。

去年五月,陳佩琪不滿三立電視台《54新觀點》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等刻意扭曲她及柯文哲的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稱帳戶內有2000多萬來源不明財產,訴請三立電視台、陳斐娟、曾勁元等連帶賠償500萬元,並於其官網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

法院:三立以「柯文哲」為指摘對象,並未侵害陳佩琪名譽權

法院今(6)日一審判決陳佩琪敗訴,認為陳斐娟、曾勁元發表的言論,主觀上是以「柯文哲」為指摘、批評之對象,並未提及指摘、批評「陳佩琪」,認為客觀上沒有侵害陳佩琪的名譽權。

法院表示,柯文哲與陳佩琪雖是配偶,家庭生活、經濟關係緊密聯結,但兩人的名譽權應獨立判斷。雖然陳佩琪主張兩人言論讓她感受遭受侵害,導致精神上的痛苦,但法院認為,主觀上「名譽感情」或「名譽感」是否受有侵害,法律上並不能作為名譽權侵害判斷的標準,陳佩琪無法以主觀上「名譽感情」或「名譽感」受有侵害,就主張不法侵害名譽權。

此外,陳佩琪主張兩人宣稱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有重大錯誤,法院認為,這是屬於「是否不法侵害柯文哲名譽權」,但這次案件審判範圍僅限於「陳佩琪名譽權是否遭不法侵害」,至於「柯文哲名譽權是否遭不法侵害」則不在審究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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