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鼎革,鄭氏政權興滅改變了這塊海城:《東印度公司與亞洲海洋》選摘(3)

2018-02-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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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原本透過前來巴達維亞的華商購買茶葉,但他們擔心一級品落入英國、法國東印度公司,以及新興的奥斯坦德東印度公司(短暫存在於一七二○年代到一七三○年代初)手中,於是在母國「十七紳士」的決議下,於一七二八年之後直接從荷蘭派遣船隻前往廣州。但與華商直接交易往來的巴達維亞評議會未必贊同這項措施,因此到了一七五六年,公司在「十七紳士」中成立了「中國委員會」,改由該委員會負責中國貿易。雖然先前說明過荷蘭東印度公司衰退的原因,不過母國的「十七紳士」與巴達維亞評議會之間的不和,確實也對公司的經營帶來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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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停放添馬艦的港口。(wikipedia/Public Domain)
港口。(wikipedia/Public Domain)

一七五七年,清帝國把歐洲船的貿易活動侷限於廣州一港,並且在一七五九年制定了「防範外夷規條」。自此以後到一八四○年代鴉片戰爭結束為止,清帝國就對其沿岸的歐洲船,展開了所謂的「廣東體制」貿易管理體制。這項體制規定,歐洲人(一七八四年以後包含美國船在內)在貿易期間,只能停留於廣州珠江沿岸的外國人專用區,一旦交易活動結束就必須返回澳門,等待下一次貿易季節的到來。除此之外,歐洲人在廣州也只能與被稱為「十三行」的特權商人進行交易,嚴禁離開與十三行商人的會面區進入廣州城。通譯員由中國方面提供,歐洲人不可雇用當地居民作為通譯員。

村尾進的研究指出,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隔離與排除基督宗教的傳教士,這一點與一世紀以前長崎施行的荷蘭人管理方法如出一轍。前面也提過,當時東亞海域周邊各國,認為基督宗教具有顛覆本國世界觀與社會秩序的危險性。

雖然有廣東體制,不過到了十八世紀後半,歐洲和美國船的貿易量仍不斷地擴大。但至少當時的貿易主導權仍舊掌握在清帝國手上。英國東印度公司與英國人的民間貿易業者,為此策動英國政府向清帝國要求限制更少的貿易規定、取得作為英國據點的島嶼,以及在北京設置英國大使館等等。英國國王於是在一七九三年,派出由前馬德拉斯總督喬治・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擔任大使的使節團,前往清帝國向乾隆皇帝請願。但這些要求全數遭到拒絕,因此英國東印度公司與英國人在往後的五十年裡,仍舊必須遵從「政治之海」的東亞海域秩序。

東亞海域──日本的自立

一六四○年代發生的明帝國瓦解與清帝國崛起,對日本的德川政權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為明帝國一直都是代表東亞世界秩序中心的「中華」,而滿洲人則被視為「蠻夷」,德川政權把由蠻夷建立的清帝國取代明帝國成為中國之主的事件,視為「華夷變態」,這對此後日本的對外政策與外國認識帶來了不可忽略的影響。透過朱印船貿易也可看出,德川政權試圖脫離以明帝國為中心的世界秩序,逐漸摸索、建構出另一種以自己為中心的廣域秩序,其中「華夷變態」確立了其方向性。因為建立清帝國的滿洲人原本就是「蠻夷」,所以無論在實際上,還是理念上,日本都沒有必要遵循他們的秩序,或是向他們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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