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鼎革,鄭氏政權興滅改變了這塊海城:《東印度公司與亞洲海洋》選摘(3)

2018-02-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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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清帝國的強硬手段使得鄭成功被迫切斷與大陸沿岸連結。鄭成功只好捨棄廈門,與二萬五千名士兵一同移往台灣。(取自網路)

作者指出,清帝國的強硬手段使得鄭成功被迫切斷與大陸沿岸連結。鄭成功只好捨棄廈門,與二萬五千名士兵一同移往台灣。(取自網路)

東印度公司在屬於「政治之海」的東亞海域,則遵循這片海域的規則從事貿易活動。他們展現出來的行為,與在印度洋海域及東南亞截然不同,不會強行把自己的理論與商業習慣強行加諸於當地人身上。至少歐洲東印度公司直到十八世紀末為止,都不是東亞海域的主導者。中國、日本政權、華商以及船員,才是推動這片海域歷史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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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前半,中國與日本、馬尼拉、東南亞之間的貿易往來繁盛。在日本及馬尼拉方面,主要以本地產的生絲換取白銀;在東南亞方面,則是以本地產的商品,換取香料及染料。本書的第三章已經詳細介過其中的貿易結構與實際情況,從結構圖可以看出,在一六三○年代到八○年代之間,原本順利的貿易活動陷入極度萎縮。因為這段時期,中國發生了明帝國滅亡與清帝國興起的重大事件,之後的東亞海域,就成了擁立明帝國皇子對抗清帝國的鄭氏海上勢力,與清帝國之間展開激烈鬥爭的舞台。

以下將說明這場在東亞海域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爭鬥。打下鄭氏海上勢力基礎的,是在一六二五年之後,活躍於東亞海域的鄭芝龍。鄭芝龍出身於福建泉州近郊,在以平戶為據點的同鄉華人海商李旦的手下工作,並且獲得李旦的信任。李旦死後,鄭芝龍繼承其資產,過沒多久就發展成在東亞海域一帶呼風喚雨的一大軍事勢力。李旦與鄭芝龍主要從事日中貿易活動,但也不時做出掠奪敵對船隻的海盜行為。鄭芝龍在一六二八年占領廈門,並以此根據地。明帝國則授予他官職,對他採取懷柔政策。此時的鄭芝龍手中掌管的船隻已經達到七百艘。

荷蘭人眼中的鄭芝龍(圖中穿綠衣者)。(取自維基百科)
鄭芝龍。(取自維基百科)

此後,航行東海的船隻如果沒有事先向鄭氏勢力繳納規定的金額,取得稱為「照牌」的航行証明書,就無法安全航行。如果船隻未持有照牌,或是持有的照牌超過一年的有效期限,就會遭到追捕並沒收船貨,船員也會遭逮捕。鄭氏勢力利用武力保障航海安全,並向船隻收取通行稅的制度,可以說是東亞海域的創舉。其靈感或許來自於葡萄牙人在印度洋西海域發行的海上通行證――卡特茲(cartaz)的靈感。無論如何,鄭芝龍在東亞海域建立了實質上的「海上帝國」。

一六四四年明帝國滅亡後,鄭芝龍歸順清帝國,不過芝龍在平戶與日本女性田川松所生下的兒子鄭成功,則選擇了不同於父親的對抗清政權之路。鄭成功的目標是擁立明帝國的皇子,建立自己的海上帝國。清帝國對於鄭成功勢力侵擾從浙江、福建到廣東沿岸的行為感到棘手,於是在一六五六年頒布海禁令,禁止沿海的船隻出航,一六六一年更發布從海岸線起算三十里(十五公里)以內的居民,必須遷移到內陸的遷界令。這項命令的目的是為了使沿岸無人化,藉此切斷鄭氏勢力與沿海居民的接觸。

清帝國的強硬手段使得鄭成功被迫切斷與大陸沿岸連結。鄭成功只好捨棄廈門,與二萬五千名士兵一同移往台灣。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在台灣建立了兩個要塞與商館,但鄭成功的軍隊在一六六二年攻下這兩個要塞,迫使荷蘭人從台灣撤離。不久之後鄭成功過世,清帝國終於在大約二十年後的一六八三年,成功地壓制鄭氏政權。這個從十六世紀後期倭寇時代以來,活躍於東亞海域並擁有強大的軍事力與自律的海上政治勢力,就此失去蹤跡。

十八世紀的東亞海域――和平的清帝國

金門料羅灣海戰圖,鄭芝龍在這一役以「大明海軍」打退荷蘭,搶下海洋發言權。(人民網)
鄭芝龍。(人民網)

鄭氏政權滅亡隔年,一六八四年清帝國發布展海令,允許民間船隻出海進行海外貿易,同時允許外國商船前往中國。清帝國為了民間貿易開放廣州、廈門、寧波等五個港口,設立海關,恢復東亞海域的秩序。剛結束五十年動亂的這片海域,呈現出與以往截然不同的風景。

首先,德川政權在一六三○年代之後,不顧反對施行了「鎖國」政策,使得原本除了中國大陸沿岸以外,東亞海域隨處可見的日本朱印船消失了蹤影。日本的白銀也不再像過去那樣大量輸出,被日本驅逐出境的葡萄牙人在海上的活動規模縮小,只剩下澳門和東南亞之間的貿易活動。前往馬尼拉的中國船數量減半,這也使得流入中國的白銀量減少。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定期派遣船隻前往長崎,不過貿易量也有明顯縮小的傾向。另一方面,荷蘭也不再派遣船隻前往中國,改與前往巴達維亞的華人商船進行交易。

換句話說,一六三○年代以前的貿易熱潮消退了,像鄭氏這類以熱潮為背景累積政治力、軍事力的「海上帝國」也消滅了。從此以後,民間商人基本上允許在清帝國認可的港鎮自由從事買賣,而華人海商出海進行貿易的限制也解除。多數華商順應這樣的變化,在清帝國所帶來的和平,與清帝國所追求的秩序下,再度頻繁地前往日本、馬尼拉以及東南亞,在東亞海域從事貿易活動。

不過,華商與日本之間的貿易,因為德川政權採取的貿易量限制政策而有所侷限,因此十八世紀前半,華商與東南亞之間的貿易量大增。華商甚至移居東南亞各地,與本國的親戚、夥伴合作從事貿易活動。此外也有不少華商前往巴達維亞,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和當地的華人社群進行貿易。

到了十八世紀,直接前往中國的歐洲船增多,尤其英國東印度公司與馬德拉斯民間貿易業者準備的商船,陸續前往廣州、廈門,以及寧波,直接採購茶葉、陶磁器等商品。隨著茶葉在歐洲的需求性增高,前往中國的歐洲船大增。法國東印度公司更是透過在清帝國宮廷具有影響力的傳教士協助,在廣州開設商館,並派遣商館員常駐,致力於從事對中貿易活動。

荷蘭東印度公司原本透過前來巴達維亞的華商購買茶葉,但他們擔心一級品落入英國、法國東印度公司,以及新興的奥斯坦德東印度公司(短暫存在於一七二○年代到一七三○年代初)手中,於是在母國「十七紳士」的決議下,於一七二八年之後直接從荷蘭派遣船隻前往廣州。但與華商直接交易往來的巴達維亞評議會未必贊同這項措施,因此到了一七五六年,公司在「十七紳士」中成立了「中國委員會」,改由該委員會負責中國貿易。雖然先前說明過荷蘭東印度公司衰退的原因,不過母國的「十七紳士」與巴達維亞評議會之間的不和,確實也對公司的經營帶來負面的影響。

1905年停放添馬艦的港口。(wikipedia/Public Domain)
港口。(wikipedia/Public Domain)

一七五七年,清帝國把歐洲船的貿易活動侷限於廣州一港,並且在一七五九年制定了「防範外夷規條」。自此以後到一八四○年代鴉片戰爭結束為止,清帝國就對其沿岸的歐洲船,展開了所謂的「廣東體制」貿易管理體制。這項體制規定,歐洲人(一七八四年以後包含美國船在內)在貿易期間,只能停留於廣州珠江沿岸的外國人專用區,一旦交易活動結束就必須返回澳門,等待下一次貿易季節的到來。除此之外,歐洲人在廣州也只能與被稱為「十三行」的特權商人進行交易,嚴禁離開與十三行商人的會面區進入廣州城。通譯員由中國方面提供,歐洲人不可雇用當地居民作為通譯員。

村尾進的研究指出,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隔離與排除基督宗教的傳教士,這一點與一世紀以前長崎施行的荷蘭人管理方法如出一轍。前面也提過,當時東亞海域周邊各國,認為基督宗教具有顛覆本國世界觀與社會秩序的危險性。

雖然有廣東體制,不過到了十八世紀後半,歐洲和美國船的貿易量仍不斷地擴大。但至少當時的貿易主導權仍舊掌握在清帝國手上。英國東印度公司與英國人的民間貿易業者,為此策動英國政府向清帝國要求限制更少的貿易規定、取得作為英國據點的島嶼,以及在北京設置英國大使館等等。英國國王於是在一七九三年,派出由前馬德拉斯總督喬治・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擔任大使的使節團,前往清帝國向乾隆皇帝請願。但這些要求全數遭到拒絕,因此英國東印度公司與英國人在往後的五十年裡,仍舊必須遵從「政治之海」的東亞海域秩序。

東亞海域──日本的自立

一六四○年代發生的明帝國瓦解與清帝國崛起,對日本的德川政權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為明帝國一直都是代表東亞世界秩序中心的「中華」,而滿洲人則被視為「蠻夷」,德川政權把由蠻夷建立的清帝國取代明帝國成為中國之主的事件,視為「華夷變態」,這對此後日本的對外政策與外國認識帶來了不可忽略的影響。透過朱印船貿易也可看出,德川政權試圖脫離以明帝國為中心的世界秩序,逐漸摸索、建構出另一種以自己為中心的廣域秩序,其中「華夷變態」確立了其方向性。因為建立清帝國的滿洲人原本就是「蠻夷」,所以無論在實際上,還是理念上,日本都沒有必要遵循他們的秩序,或是向他們朝貢。

雖然日本沒有與清帝國建立官方關係,不過清帝國領內生產的生絲與絲織品,卻是日本列島的人想要取得的商品。德川政權採用「鎖國」政策明確界定自己管理的人民與領域,但也不忘透過「四個對外口」把包括生絲在內的中國商品輸入日本。這四個對外口分別是長崎的唐船及荷蘭船的民間貿易、日本與朝鮮及琉球兩國之間的貿易,以及與北方愛奴之間的間接貿易。

十七世紀中葉以後,德川政權透過這些窗口輸入大量的生絲和絲織品。一六三○年代的生絲進口量,一年高達一百八十~二百四十噸。如果製成和服的話,大約是十三~十八萬件。日本之所以能夠進口如此大量的生絲,代表當時的社會經濟富裕,足以追求奢侈的絲織品。再者,生絲主要作為原料進口,再由國內的織品業者進行染織等加工。尤其京都有許多技術高超的工匠,並生產出以西陣織為代表的高級織品。

日本最初透過白銀的出口以換購生絲與絲織品。取得生絲雖然重要,不過德川政權也十分擔心白銀大量流出海外。因為白銀已經成為擴大國內商品流通時重要的支付手段。因此,從一六七○年代開始,銅的出口開始取代白銀。而德川政權也在同一時期開始採取限制商品進口額的管制政策,盡其所能抑制金銀銅等貴金屬的外流。

加上一六八四年清帝國發布展海令後,大量的唐船一舉前來日本進行貿易造成混亂,使得德川政權更進一步地強化管制措施。一七一五年新井白石制定了正德新例,這是一項比目前為止的貿易管制措施都更加強化的貿易限制政策。正德新例中規定,每年前往長崎的唐船數限定在三十艘以內,荷蘭船則是兩艘以內;唐船的貿易額最多白銀六千貫目,荷蘭船則是三千貫目;唐船最多只能出口銅三百萬斤,荷蘭船則是一百五十萬斤。這項貿易限制體制持續到幕末,而且貿易額也不斷地縮減。

*作者為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教授,專長伊斯蘭史、全球史。本文選自作者著作《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跨國公司如何創造二百年歐亞整體史》。本系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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