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輛汰換 減碳減污加碼換現金 6月1日平台開始媒合

2023-05-2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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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舉行老舊車輛汰換媒合簽約儀式。(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

環保署舉行老舊車輛汰換媒合簽約儀式。(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

環保署25日辦理老舊車輛汰換媒合簽約儀式,於6月1日起「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將提供新媒合選項,民眾汰換老舊車輛,可以加碼換現金,更可實現減碳減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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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年1月推出「老舊車輛汰舊換新2.0」有新進展,媒合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加碼收購減碳、減空污效益,6月1日起,汰舊老舊車輛的民眾上「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將可看到更為優惠的收購方案。老舊汽車汰換電動車將由原本環保署所補助的每輛可領1萬5,000元,因竹科加入收購而加碼至1萬6,000元,車籍在竹竹苗地區者,領取金額更提高到1萬9,100元;另外新竹縣環保局則比照去年持續收購電動機車減碳效益,每輛2,000元。

沈志修副署長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為達成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加速運具電動化轉型是重要策略之一,我國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就佔13%,透過本次媒合服務平台擴大媒合車種及減碳、減空污項目,開發單位(企業)可落實環評的減碳承諾,民眾也可在參與減污減碳的環保工作外,增加一項額外收益,創造多贏的局面。沈志修強調,民眾盡早參與老車汰換行動,對減碳與減空污都有助益,環保署此舉是引導民眾從行為改變,邁向低碳生活。

為了加速老舊車輛汰換,降低碳排及改善空污,環保署於今年初訂定發布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空氣污染物減量二項獎補助措施,補助車主汰換車齡達10年以上老舊車輛換購電動車或低污染車輛,依減碳、減空污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實施至5月20日,補助小客貨車汰舊換新計796輛;另外,自去年6月10日啟動媒合平台後,已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新竹縣環保局提出汰舊換新電動機車減量效益收購,統計至今年5月20日,竹科管理局機車汰舊換新媒合件數計2萬4,200件;另新竹縣環保局至去(111)年底媒合件數計279件,兩者已取得約5.6萬公噸減碳效益。

環保署氣候署籌備處說明,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開發單位可從車輛汰舊換新取得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物增量抵換來源。

環保署再次呼籲車主及早淘汰老舊車輛,如仍有使用車輛需求,鼓勵換購電動車輛,透過線上方式申請,響應環保,達減空污又減碳的雙重效益,另外也呼籲開發單位要趕快提出「減碳減污抵換量取得計畫」加入收購行列,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更積極提高收購價金,讓更多民眾有意願汰換老舊車輛,刺激供給也加速溫室氣體減量力道,從行為改變,逐步邁向綠色運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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