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分析師陳梅慧於去(2024)年12月4日凌晨在國道一號新竹路段發生車禍,不幸身亡。新竹地方法院將肇事的徐姓駕駛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今(14)日針對此案也進行調解與開庭,但徐姓駕駛未出席上午的調解會,僅於下午現身法庭。他表示,因負債累累且無手機,無法主動聯繫受害者家屬,也沒有能力賠償。
肇事者案發至今都未主動關心
陳梅慧於去年12月4日凌晨與任職刑事局的男友在台中應訊後,於返回台北的路上,車輛行經國道一號北上77.7公里處,因前方車禍導致車流回堵,車輛停在內側車道,而徐姓駕駛則開著白色休旅車,在未注意前方狀況下,直接撞上陳梅慧所乘車輛,造成她當場身亡。
法院於今日上午安排受害者和徐姓駕駛進行調解,然而,肇事的徐姓駕駛未依約前來,讓家屬與其他受害者不滿,經書記官當場聯繫才發現,法院傳票送達的地址與實際住址有誤,因此法官隨即要求他下午2點半到庭。
陳梅慧家屬的委任律師邱顯智表示,事發至今,徐姓駕駛未曾主動聯繫或致電慰問,而保險公司更以肇事車輛為營業車為由拒絕理賠,更強調,徐姓駕駛不僅態度冷漠,還未能履行基本責任,應請求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並協助釐清保險契約內容,以確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肇事者稱「無力賠償」
徐姓駕駛於下午2點半現身法院,面對債務問題,他表示自己負債數百萬元,從事機場接送工作是為了償還車貸與積欠友人的費用,如今已無收入,只能做臨時工,根本無力支付賠償。
徐男表示,他透過靠行公司掛R牌進行機場接送業務,當時由公司協助投保乙式保險,保費約4.5萬元。然而,法官詢問他:「投保公司是否知悉車輛實際用於營業用途?」徐姓駕駛則回答:「不清楚,靠行公司與保險公司如何協調,我並不知情。」
針對事發後未與家屬聯繫,徐姓駕駛辯稱手機被檢方扣押,導致無法聯繫家屬,但此說詞立刻遭法官駁斥:「即使沒有手機,仍可使用市內電話,至少應嘗試聯繫,否則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責。」法官強調,將儘快安排下一次調解,並要求徐姓駕駛主動尋求法律諮詢,以瞭解後續應負的法律責任。
肇事者哭窮無力賠償還能怎麼做?
此外,若受害者家屬遇上肇事駕駛無力賠償之情形,家屬仍可透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理賠」,因所有合法上路的車輛皆需投保強制險,發生事故時,受害者或其家屬可向肇事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則可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另外,受害者家屬可對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法院判決肇事者需賠償,但其仍未履行賠償義務,家屬可申請強制執行,依法扣押其財產以償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