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移轉財產,務必知悉相關法源,就能合法節省大筆稅金!國稅局分享案例,一名王先生年約50歲,與妻子育有4名子女,並擁有土地、房屋、活存等,合計1.18億元的資產,考慮到離世後恐有龐大遺產稅,因此他使用1招,順利省下逾千萬的遺產稅!
繼承財產小心被課大筆稅金!國稅局教1招「省下千萬遺產稅」
這名王先生與妻子育有2子2女,目前名下有6筆土地8000萬元、3棟房子現值共2000萬元、某上市公司股票20萬股(以80元股價計算,市價約800萬元)、銀行存款1000萬元等資產。
在2022年2月3日他突然有感而發,心想過世之後該如何節省遺產稅。對此,國稅局以2種方式分析,首先如果王先生在2024年2月4日死亡,並讓配偶及所有子女繼承,以當天股票收盤價80元為例,遺產總額共1億2600萬元,再扣除每人免稅額1333萬,及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喪葬費等915萬,合計淨額為1億352萬元,可由於淨額高於1億元,必須再乘上20%的稅率,以及扣除累進差額750萬,得出應納稅額為1320萬4千元。
但是如果他在2022年2月4日贈與3筆土地4000萬、3棟房子現值共2000萬、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收盤價每股80元)、銀行存款800萬元,合計共7600萬元的資產贈與給妻子,然後於2024年5月31日過世,這樣一來,倘若財產未增減,即可省下一筆贈與稅金。
而這時,王先生剩下3筆土地4000萬元、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收盤價每股80元)、銀行存款200萬元,合計5千萬元的資產,再去扣除免稅額1333萬、扣除額915萬元後,遺產淨額為2752萬元,但僅剩10%遺產稅稅率,得到應納稅額為275萬2千元,輕鬆省下千萬稅金。
不過,國稅局也提醒,這方法不適用於其妻子身體狀況不佳之情形,否則一旦妻子提前離世,恐因此造成該案例的遺產稅金不減反增的情況發生,同時想要透過贈與配偶的方式節省遺產稅,也要注意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明訂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個人財產,均應於其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並且併入其遺產總額。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