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起火住宅原是房客的!生意失敗抵押→約定5年後購回…鎖門放火「燒死房東姐+表姐律師」

2024-04-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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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發生死亡火災!(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台中發生死亡火災!(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位於台中市大雅區雅楓街的一棟民宅昨(11)日下午發生火警,消防局獲報後也立即派員前往火災現場灌救,怎料卻傳出3人葬身火海的噩耗。經調查後發現,起火原因疑似為房客不滿無法續租,趁著房東、房東姐姐和律師前來交接時縱火,最終奪走包括自己在內的3人性命,而房東則是機警跳窗才逃過死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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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房客疑似縱火燒死房東和律師。(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男房客疑似縱火燒死房東和律師。(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死亡火警始末

警方初步調查,起火住宅是58歲的楊姓男子居住,他原本也是這棟透天厝的屋主,但因經商失敗且中風多年才抵押房屋給合夥人,而合夥人又將房子賣給33歲的林姓男子,楊男後來還是以月租2.5萬元續租3年,並附帶條件5年後購回。不過,楊男這1年來卻屢欠房租,才讓林男決定向法院聲請點交,並取回該屋強制執行。

林男和姐姐昨日下午帶著游姓女律師一同前往住宅交接,然而楊男因不滿林男未被當年的約定,先是買了10加侖汽油,再騎車前往加油站買了25.72公升、20.27公升,共2次、合計45.99公升的汽油,趁著林姓姐弟和游姓律師下午2時55分進到場時縱火。

消防局下午2時55分獲報後,派出四平分隊、大雅分隊、水湳分隊、神岡分隊、第一大隊、豐南分隊等共消防車12輛、救護車4輛,消防人員53名前往灌救,由黃東泰副大隊長擔任現場指揮官。消防人員在半小時內就成功撲滅火勢,並在探查後發現該屋廚房後門鎖緊、屋內有3名焦屍,而跳窗的林男則是全身40%二度燒傷,所幸意識清醒,人員已將其送往台中榮總急救。

另外,事發民宅附近鄰居受訪時表示,這棟民宅其實幾年前才剛蓋好,雖然社區單純,但民宅出入則較為複雜,還發現常常會有外勞和不同朋友上門拜訪,直到深夜也會聽見熱鬧人聲,怎料如今竟發生疑似縱火事件。

消防員半小時內撲滅火勢。(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消防員半小時內撲滅火勢。(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律師其實是房東表姐!優秀學歷+經驗曝光

據了解,陪同交接的游姓女律師其實是林姓姐弟的表姐畢業於中正大學法學碩班的她如今是高雄某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執業超過20年,不僅同時擁有律師、地政士雙資格,也曾任法扶律師、法院調解委員,專長領域包括一般民刑事、家事、婚姻、少年事件、不動產登記案件等。據了解,游女個性陽光又熱心公益,不幸被燒死的噩耗曝光後,也讓其他同行相當驚訝。

游律師生前優秀職涯經歷曝光。(圖/翻攝自FB)
游律師生前優秀職涯經歷曝光。(圖/翻攝自FB)

全國律師聯合會震怒發聲:將研議保障律師執業安全的相關法令

對此,全國律師聯合會沉痛發表聲明,對此惡意暴力行為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對游姓律師辭世表達最深切的哀悼,工會也在第一時間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聲明指出,律師作為在野法曹,受到當事人的委任後依法即應忠於職責、竭力為其爭取最大權益,無論訴訟關係人或大眾,都應理性看待並尊重律師的職務,縱使立場對立、觀念衝突,也應秉理性態度溝通,交由司法判斷,任何不法、非理性的手段,均為法治社會所不容,對定紛止爭也無助益。

全國律師聯合會強調,律師作為民眾解決法律問題的指南針,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受到人身安全的危害,亦將妨害一般民眾尋求實質有效受法律協助的憲法上權利,是律師依法執行職務自應受最大的保障。全國律師聯合會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應重視律師執業的人身安全,聯合會也將積極研議保障律師執業安全的相關法令及措施,確保律師可以在安全無虞下執行業務,避免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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