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國三生犯罪!彰化15歲少年「校車上伸手進女同學內褲」狂摸20分鐘 被判賠50萬還喊沒錢

2024-03-18 17:30

? 人氣

彰化國三生指侵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ixabay)

彰化國三生指侵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又是國三生犯罪!彰化一名國三生2年前在乘坐校車前往學校的路上,不顧車上還有其他同學,竟將手伸入坐在旁邊的女生好友運動褲內,對女生好友猥褻、指侵得逞,但因女方不敢反抗,在被指侵長達20分鐘、校車抵達校門口後才逃脫魔爪。女學生父親得知此事後,氣得將國三生告上法庭,父女獲得賠償共50萬元,沒想到國三生父親卻稱「只賠得起6萬元」而再上訴,但最後仍被駁回。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根據判決書,小哲(化名)與麗麗(化名)是同校同學兼朋友,怎料他竟在2022年9月1日早上7時10分許搭乘校車期間,趁著和麗麗相鄰而坐之際,未取得麗麗的同意下,就將手伸入麗麗的運動褲頭至內褲內,再以手指撫摸麗麗的外陰部、對麗麗指侵長達20分鐘,直到校車抵達學校門口前才罷手。

麗麗當時年僅15歲,心智尚未成熟,對於實發當下不敢出聲求救,只好忍到下車,對於小哲的行為更是恐懼而導致精神痛苦,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小哲被判應賠償麗麗和單獨撫養麗麗長大的父親各30萬元、20萬元,共50萬元。不過,小哲家屬不滿判決上訴,並認為小哲仍在就學,心智尚未成熟,且小哲父親還需撫養兒子、母親,強調自己的能力僅能賠償6萬元。

對此,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尚在就讀高中的小哲,無財產、無收入屬實,但小哲父親有份月收入3萬元的工作,認為一審判處小哲賠償50萬元適當,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喜歡這篇文章嗎?

古靜兒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