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不在意當事人名譽?吳宗憲掀洩漏案情陋習:別讓辦案變帶風向

2024-03-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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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8日質詢時提出近年多起受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質疑檢方似乎覺得當事人名譽沒那麼重要。(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8日質詢時提出近年多起受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質疑檢方似乎覺得當事人名譽沒那麼重要。(資料照,柯承惠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8)日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等行政官員,就偵查不公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詢時提出近年多起受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質疑檢方似乎覺得當事人名譽沒那麼重要,因此多僅有自清,而未依法替當事人澄清,且檢調對洩漏案情也看似都不認為自己有責任,讓他直呼「皇城內一片祥和」、蠻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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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等相關行政官員今日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就「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並兼顧人權維護,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相關流程缺失之檢討」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吳宗憲指出,歷年來看過多份地檢署澄清稿,發現檢方多是在自清,未依法為當事人澄清,檢方邏輯似乎是覺得當事人的名譽沒那麼重要,因此外界獵巫時,地檢署都躲起來。

對於檢方自2019年起成立、每半年開1次的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吳宗憲提到,以新竹市長高虹安在任立委時遭控的詐領助領費案為例,在去年4月就有媒體指稱「檢調心證已成」、「起訴在即」等,雖據他了解,相關說法許多時候都是媒體自行臆測,卻不見檢方出面澄清。

吳宗憲續指,翻閱北檢偵查不公開的檢討報告,在去年1到6月共立案30件,其中有13件為同一案件,但最終無人受到處分,貪污案通常只由法務部轄下的檢、調、廉偵辦,警方不會介入,而當事人也不太可能洩露對自己不利的情事,因此顯然這些訊息就是內部傳出,但對案情洩漏卻沒任何單位覺得有責,「不可思議,皇城內一片祥和。」

話鋒一轉,吳宗憲提到,過往自己在任檢察官時,曾偵辦過1名區公所員工,當時客氣問完筆錄後就要簽結,但對方告訴他,那張印有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傳票,雖只是張傳票,卻害了當事人一輩子,因為長官馬上就將當事人調離,家人也都擔心害怕,可見檢方若稍有不慎,「有的人只是影響選情,有的人卻是影響一輩子。」

而後,吳宗憲說,在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控涉賄案中,檢調搜索後隔天就有媒體以「獨家」方式報導,但宜蘭地檢署對洩密案的調查處分至今掛蛋,尤其宜檢發出的聲明竟是在教訓,要求外界不要指稱宜檢為東廠,「我今天捍衛的絕對不是誰,但這些事情一件件累積下去,搞到最後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越來越低,這是我不樂見的。」

至於新竹縣長楊文科疑涉貪案,吳宗憲則說,媒體本就可憑本事挖新聞,但此案貪污罪的「被害者」是國家,楊文科方面也沒必要洩密讓自己難辯護,而如前所述警方也不會介入此案,可見推給警方或律師都說不通,「麻煩不要讓這些案件搞到最後變成是帶風向。」

吳宗憲也說,法律不可讓人民的偏見產生力量,而檢察官發動偵查前都不希望走漏風聲,但發動偵查後也不應該洩露案情,不應為邀功、升遷而辦案,尤其若當事人最終以無罪收場,恐仍會造成當事人一輩子的傷害,這也是檢察界長期以來的陋習,法務部應思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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