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民只會濫捕?錯!東港漁會百艘船堅持櫻花蝦公開拍賣,連日本同業也來學

2022-08-0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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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公基金立意良善,以40%用來維持產銷班運作以及急難救助互助金,其餘60%於年底均分給所有產銷班漁民。類似於所得重分配,讓捕得少的人,也有一筆額外收入。 不過目前產銷班制度略有改變,為了保護資源減少捕撈量,「公基金」課徵現已暫停實施,進一步限縮捕撈量,每箱重量限定降到15公斤,讓櫻花蝦得到更進一步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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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蝦產銷班初代班長林江龍。(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櫻花蝦產銷班初代班長林江龍。(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產銷班105條船規模龐大、紀律嚴明

櫻花蝦產銷班另一個重大的成就是採取公開拍賣競標制度,為保護價格,所有櫻花蝦必須透過漁會公開拍賣,由承銷人公開投標,不得「私自販售」。如果有漁民偷賣者,除漁獲充公並將重罰20萬。違反者第一次罰款警告,第二次開除班籍。

這個超級嚴格的產銷班「公約」,不是口頭規定而已,而是通過法院公證,具有強制力。且櫻花蝦屬東港漁專屬漁業權,如果退除產銷班籍,就失去漁會認可的捕撈權利,等同禁止捕撈櫻花蝦。

令人嘖嘖稱奇的是,過去都是台灣學習日本的漁業制度,但是這個櫻花蝦產銷班的自治精神與超嚴格公約,竟然吸引日本漁產單位前來觀摩學習。在日本靜岡外海的櫻花蝦資源逐漸枯竭時,台灣的櫻花蝦產業仍然蓬勃發展。

日本漁業團體前來東港交流櫻花蝦保育經驗。(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現年37歲的「來成䱐號」第二代船長傅彥源表示,幸好上一代漁民籌組產銷班,制定拍賣制度及公約,否則大家一窩蜂亂抓,第一、價格根本上不去,第二、馬上就魚源枯竭,因此大家都心甘情願配合規定作業。

如今這個櫻花蝦產銷班規模超大,有105條漁船,分為11個小班。林江龍說,這個產銷班團結漁民並爭取到產官學界支持,挽救櫻花蝦產業避免跟台灣其他漁業一樣走向枯竭,之所以能夠組織成功,最重要推手是鄭福山。

櫻花蝦產銷班推手、現任東港漁會秘書鄭福山。(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櫻花蝦產銷班推手、現任東港漁會秘書鄭福山。(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推手鄭福山:挑戰產銷體系,嚴禁私賣和濫捕

鄭福山如今是東港區漁會秘書,30年前只是一位年輕的漁會員工,卻碰到了櫻花蝦大發現。他回憶當年籌組產銷班時深覺困難重重,「漁會薪水這麼低,是不是要離職轉換跑道?不如豁出去,如果辦不成恰好可順勢走人。」

他心想,日本的價錢是台灣幾十倍,但是台灣漁民辛辛苦苦捕蝦,一簍(20公斤)才賣三、四百塊,所有利潤都在中間商,看來這事情必須挑戰整個產銷體系。

當時,只有固定幾家貿易商壟斷收購東港櫻花蝦,其他外地貿易商不敢來東港買蝦。他找了幾位核心的漁船長商量,認為要用公開拍賣制度才能推升價格,前提是漁民必須團結,禁止私賣以防被個別擊破。其次要建立強而有力的公約,除了書面協議還要拿到法院公證,確保大家遵守產銷班班規。

此後,周一到周五下午兩點在港邊公開拍賣櫻花蝦,每條船的漁獲依次排開,由各家貿易商、加工業者推出戴上紅帽的承銷人,逐一批次投標,價高者得。經過三年左右的時間,1990年代中葉,櫻花蝦價格一簍從三、四百塊,上升到四千塊,足足提高十倍。

櫻花蝦公開拍賣(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櫻花蝦公開拍賣(攝影/林吉洋,圖片來源:上下游新聞市集)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上下游,未經同意不得轉載。原標題:誰說漁業和保育不能並重?東港漁民嚴格自律,寫下櫻花蝦護漁傳奇

作者/林吉洋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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