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看起點,這似乎只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火災。然而短短幾天後,火勢已經吞噬倫敦市(City of London)大片區域,約1萬3200棟房屋、87座教堂遭到摧毀,連舊聖保羅大教堂、皇家交易所(Royal Exchange)與市政廳(Guildhall)都沒能逃過。倫敦博物館資料顯示,大火最終摧毀約五分之四的倫敦市,約10萬人失去住所。
一間麵包店失火,為什麼能一路燒成改變倫敦歷史的「倫敦大火」(Great Fire of London)?
乾燥的夏季、強風、密集木造房屋、倉庫裡大量易燃物,以及當時還沒有現代專業消防體系,都讓火勢迅速惡化。但其中有一個今天看起來甚至相當有「中古歐洲風情」的房屋設計,也讓火焰更容易從一側街道跨向另一側。
那就是當時倫敦常見的上層外挑式住宅(jettied houses)。
房子蓋得愈高,左右兩側建築反而離得愈近。原本應該可以隔開火勢的街道,在某些地方幾乎失去了防火作用。
倫敦大火從哪裡開始?凌晨1點,一間麵包店先燒了起來
倫敦博物館(London Museum)資料顯示,大約凌晨1點,布丁巷(Pudding Lane)一間由麵包師傅湯瑪斯.法里納(Thomas Farriner)經營的麵包店起火。
火災究竟如何開始,今天已經無法百分之百確定,其中一種可能性,是烤爐附近的餘火或火星點燃周邊木材。
周圍除了木造住宅與店鋪,也有許多倉庫存放焦油、繩索、油、白蘭地等易燃物。1666年的夏季又異常乾燥,許多木材早已變得極度容易燃燒。
不過,如果當時倫敦的城市結構不同,這場火災未必會擴張得如此迅速。
為了多一點空間,房子愈蓋愈往街上凸
現在如果走進英國一些仍保存中古建築的城鎮,經常可以看到一種很特殊的房子。
一樓靠著街道興建,二樓卻向外突出;到了三樓,又可能比二樓再向外延伸一些。
這種設計稱為Jettying,可以理解成「上層外挑」。
城市土地昂貴、街道狹窄,如果無法占用更多地面空間,就讓樓上的房間向外延伸。這樣不必增加一樓占地,也能換取更大的室內面積。
但到了火災發生時,原本節省土地的設計,卻成了危險因素之一。
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在介紹倫敦大火時,直接將「jettied buildings」列為幫助火勢蔓延的因素;倫敦消防隊(London Fire Brigade)也指出,當時不少房屋的上層向狹窄街道伸出,部分建築彼此甚至接近碰在一起。
左右兩棟房子在一樓還隔著一條街,但二樓各自向外伸出一些,三樓又再靠近一些。從地面往上看,兩側屋頂之間可能只剩下一道很小的空隙。
只要沿著木造外牆與屋簷向上竄,就可能點燃對面的上層建築。
原本應該能替火勢製造間隔的道路,在這種城市型態下,防火效果大幅降低。
木屋、強風、乾旱、易燃物全部湊在一起
不過,把1666年倫敦大火全部歸咎於外挑式住宅,也同樣不準確。
真正可怕的是,當時倫敦幾乎同時具備了一場城市大火最不希望看到的所有條件。
倫敦消防隊資料指出,17世紀的倫敦仍有大量木造建築,房屋排列密集,院落與棚舍裡還可能堆放乾草、稻草等物品。
倫敦博物館則指出,布丁巷一帶存在焦油、油、酒類等大量可燃物。
加上1666年的夏季長時間乾燥,木造房屋早已像被曬乾的柴薪。大火發生後又碰上強風,火星被吹向更遠的地方,新的起火點不斷出現。
這時候,上層外挑、彼此逼近的木造住宅,就進一步降低了火焰跨越街道的難度。
換句話說,jettied houses不是倫敦大火的唯一原因,卻是讓原本已經極度危險的城市環境更加容易延燒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時沒有現代消防隊,滅火只能靠水桶、長鉤與拆房
今天發生城市火災,可以立即出動消防車、高壓水柱與專業消防人員。
當時沒有今天所熟悉的公立專業消防隊,各教區主要仰賴居民自行組織救火。
常見工具包括水桶、長鉤,以及類似大型注射器的滅火工具「fire squirt」。
因為在沒有足夠水源與消防設備的年代,對付大型城市火災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直接拆掉火勢前方的建築,製造防火帶。
市長一開始低估火勢,拆房時已經太晚
倫敦博物館資料顯示,當時倫敦市長湯瑪斯.布拉德沃思(Thomas Bludworth)在火災初期曾前往現場,卻低估了火勢的嚴重程度,沒有立即大規模拆除周邊建築、建立防火帶。
在17世紀的倫敦,拆房原本就是阻止大型火災蔓延的重要手段。方法雖然激烈,卻很直接:把火勢前方的房屋拆掉,製造一段沒有東西可以繼續燃燒的空間。
然而這次倫敦沒有在火災初期及時建立足夠的防火帶。等到火勢迅速擴大,當局才開始大量拆除建築,甚至動用火藥炸毀房屋,希望更快切斷火勢前進的路線。
士兵也被派往現場協助救火與拆除建築。隨著風勢逐漸減弱,加上大規模建立防火帶,火勢才終於開始受到控制。
這場大火從9月2日凌晨開始燃燒,9月5日火勢逐漸受到控制,直到9月6日才終於完全平息。
連石造的聖保羅大教堂都被燒掉
如果木造房屋如此危險,那麼躲進巨大的石造教堂,應該安全得多吧?
舊聖保羅大教堂(Old St Paul's Cathedral)是一座規模龐大的石造建築,因此許多人將書籍與財物搬進教堂,希望逃過火災。
教堂周圍搭起大量木製鷹架,附近又聚集許多書商與印刷業者,大量紙張與書籍本身就是非常容易燃燒的物品。
木製鷹架、屋頂與內部物品相繼燃燒,最後連這座倫敦最重要的地標之一也遭到摧毀。
今天遊客看到的聖保羅大教堂,則是大火之後由建築師克里斯多福.雷恩(Christopher Wren)重新設計興建的版本。
燒掉1萬3200棟房,官方死亡紀錄卻少得驚人
約1萬3200棟住宅遭到摧毀,87座教堂被燒毀,皇家交易所、市政廳與舊聖保羅大教堂等重要建築也遭到嚴重破壞。
倫敦博物館估計,大約五分之四的倫敦市被摧毀,約10萬人失去住所。
相較如此驚人的破壞規模,歷史紀錄中的直接死亡人數卻非常低,通常記錄不到10人。
倫敦博物館也提醒,17世紀的人口與死亡紀錄並不完整,尤其窮人、無名者或死後遺體遭高溫破壞的人,很可能沒有被正式記錄,因此真正死亡人數至今無法確定。
倫敦被燒過一次後,政府直接改變「房子怎麼蓋」
倫敦大火真正留下的影響,遠遠不只是燒毀多少棟房屋。
城市的建築方式,本身就會影響下一場火災究竟能燒多遠。
英國國會資料顯示,新的建築規範要求住宅使用磚或石材等較不易燃的材料,同時限制不同類型建築的高度與樓層,希望降低過去木造住宅過度密集所帶來的風險。
因此,大火後真正出現巨大改變的,並不是把整座倫敦道路全部推倒重畫,而是建築材料與住宅規範開始受到更嚴格控制。
克里斯多福.雷恩、約翰.伊夫林(John Evelyn)等人當時確實提出過重新規劃倫敦的宏大藍圖,希望興建寬廣大道、整齊街廓與大型廣場。
但受到土地所有權、財產界線與居民急著重建等現實限制,這些方案最後沒有完整實現。
真正被歷史徹底改變的,是「房子能用什麼材料、可以怎麼蓋」。
一間麵包店只是火種,真正危險的是整座城市早已準備好燃燒
因此,如果把1666年倫敦大火全部歸咎於布丁巷那間麵包店,其實有點冤枉。
乾燥的夏季、強風、密集木造住宅、焦油與酒類等易燃物、缺乏現代消防體系、火災初期拆屋速度不夠快,再加上兩側上層不斷向狹窄街道伸出的jettied houses,才共同將一次局部火災推向無法控制的程度。
尤其外挑式住宅在今天看來,甚至是中古歐洲建築最有特色的景象之一。
但放在17世紀高度密集、以木材為主要建材的倫敦,兩側房屋愈往上愈靠近,就等於讓火焰更容易跨越原本應該阻隔它的街道。
1666年的倫敦大火因此留下了一個比「注意用火」更深的教訓:
參考資料
- London Museum,〈The Great Fire of London〉
- City of London,〈The Great Fire of London〉
- London Fire Brigade,〈The Great Fire of London〉
- The National Archives,〈Jettied buildings helped the fire spread〉
- UK Parliament,〈An Act for rebuilding the City of London〉
- St Paul's Cathedral,Great Fire of London相關歷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