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醫美亂象、提升病人安全,衛生福利部日前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草案,全面收緊醫美執業門檻,強制要求所有醫美手術須由大外科系專科醫師執行,並納入診所評鑑制度。
衛福部修法嚴管醫美惹議!萬人恐受衝擊 醫界高喊程序不正義
然而,此舉引發醫美界強烈反彈。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抨擊衛福部修法「粗暴且缺乏溝通」,預估新法一旦上路,將衝擊全臺近千家醫美診所、波及上萬名從業人員生計,且許多過往合法執行手術的醫師恐將「被迫失業」。醫學會將於下週二(26日)在立法院召開協調會,正式提出訴求。
新法嚴管三級制:手術資格大限縮
衛福部此次預告的《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旨在將醫美處置依風險高低劃分三級,進行更嚴格的管理:
‧非侵入性處置(第一級): 光電、雷射、針劑注射等非侵入性治療,未來醫師須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並修畢相關課程才能執行。
‧醫美手術(第二級): 所有侵入性的醫學美容手術,全面限定須由具備「大外科系」專科訓練的醫師才能執行。
‧高風險手術(第三級): 抽脂、削骨、全身拉皮、乳房整形等最高風險手術,除了醫師須具備大外科訓練,執行診所更必須強制通過專業機構的品質評鑑認證。
衝擊最大:無「落日條款」合法醫師面臨失業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開業醫診所院長邱正宏批評,新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溯及既往」且缺乏落日條款。他指出,過去特管辦法修法時,允許累積一定經驗的醫師可繼續執行特定手術,但新制上路後,即使是長年合法執行隆乳、拉皮的家醫科醫師,也可能因為非特定外科專科,而被禁止再進行手術,形同「被迫失業」,只能轉做雷射或微整。
邱正宏醫師預估,新法將直接衝擊全台數百家醫美診所,影響的不僅是醫師,連同診所的護理師、行政人員等,受波及的生計人數恐超過萬人。
程序正義與安全疑慮 學會提出四大質疑
醫學會不反對提升病人安全與產業品質,但對衛福部此次修法的程序及細節提出嚴正質疑:
‧預告期過短: 批評修法未與各醫學會充分溝通,且預告期僅有30天,不符《行政程序法》對非急迫性法規應給予60天公告期的規定,程序上難以服眾。
‧評鑑壟斷爭議: 新制強制要求診所通過品質認證,但目前僅醫策會一家負責此項認證,醫界質疑這形同「圖利、壟斷」,並反問「通過認證就一定安全嗎?」
‧後送安全爭議: 新法要求醫美診所須簽訂後送契約。邱正宏指出,許多醫院不願簽約,迫使診所須找更遠的醫院。一旦發生緊急狀況,救護車恐被迫送往「已簽約但較遠」的醫院,而非「最近且最適當醫院」,反而可能延誤黃金搶救時間,危及病患生命。
‧急救能力被忽略: 醫學會強調,真正的安全保障,在於要求所有執行醫美手術的醫師都具備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等緊急照護能力,而非將重點放在 PGY 等非關鍵的資格限制上。 (相關報導: 台灣知名出版社龍頭宣告熄燈!40多年回憶沒了,最後營業、清倉特賣時間曝 | 更多文章 )
醫學會已彙整完整意見,並提出暫緩本次修法、進行跨領域衝擊評估等訴求,預計在下週的立法院協商會議中,與衛福部進行正式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