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多了國家歌劇院之後的台中……

2016-03-2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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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國家歌劇院硬體建成,軟體經營的挑戰才開始。(資料照/蕭德洪攝)

台中國家歌劇院硬體建成,軟體經營的挑戰才開始。(資料照/蕭德洪攝)

台中市「各界」──文化局長與三名立委,日前要求在台中的國家歌劇院未來給台中市民票價八折優惠,並讓出一定比例的檔期供在地團體表演,而且節目只由台中市文化局審查,不必通過歌劇院節目審議委員會。他們的理由是歌劇院籌建時地方與中央各出一半,跟衛武營藝文中心全由中央編列預算的情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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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文化」訊息喧騰了二、三天之後回歸平淡,看來是茶壺裡的風暴,但它所牽涉的文化概念與表演藝術本質,在二十一世紀一〇年代的今日仍有闡述的必要。

三十年前文建會成立,文化資產保存概念也開始萌芽,各縣市的文化中心、演藝廳陸續興建。由於涉及法規、政策方向,若干立委特別重視文化議題,而有「文化立委」之美稱。此後文化施政與展演活動上路,偶而出現的文化議題多半雷大雨小,看起來冠冕堂皇,實際上常是說說而已,也少有人再標榜文化立委了。

台中官員和民代要求保留在地團體演出空間、市民票價比歌劇院實施的會員制折扣更低,可以視為選民服務,不過也反映他們不太瞭解劇院以及表演節目的屬性。

歌劇院的未來觀眾不可能只限台中人,而所謂台中人是設籍台中或原籍台中在外縣市居住的人?歌劇院興建時,台中縣市尚未合併,如果依然分治,不知台中縣民能否享受優惠?再從文化地理觀察,台中縣市與彰化、南投,昔日皆屬大台中的範疇,國家歌劇院豈能只嘉惠台中市人?就地方表演團體的成長與節目品質來說,不須經過節目審議機制固然簡便,但也失去劇團自我體檢的機會,容易流於一般文化中心的節目,對台中市民、在地團體未必是好事。

二〇〇五、二〇〇六年前後,我在文建會短暫公職生涯的業務重點之一,就是籌建國家級的高雄衛武營藝文中心、新北市板橋台北新劇院,以及配合若干縣市興建演藝廳(屏東縣、嘉義縣、苗栗縣)。台北新劇院地點選在板橋火車站前,基地位置雖佳,但腹地不大,中央囿於財力,要求以BOT方式,由廠商出資興建,始終沒有進展,至今仍停留在與新北市府作夢的階段,衛武營藝文中心計畫推動相對順利。

當時台中的歌劇院未在中央興建計畫之列,係台中市長胡志強強勢主導的結果,他在推動西班牙古根漢美術館來台中建館不成後,轉而籌建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二〇〇六年間,胡市長要求文建會提高補助時,信誓旦旦地說只要中央出經費二十二億,台中市政府就可以讓新劇院開工、營運,胡市長表現了誠意及決心,當時的行政院蘇院長也快速裁定如數撥付。

歌劇院工程接近完工時,台中籍朝野立委不分藍綠,打蛇隨棍上,紛紛提案要求將歌劇院送交從文建會改制的文化部管轄。當時的台中市文化局長估算廠商進場營運後,一年虧損額在五千萬元到一億元,需要地方政府提撥營運成本近50%,才能達到平衡,對地方政府是一大負擔。可見當初台中市府為了興建歌劇院,未曾思考實際營運狀況,「口」頭扛起了這個大任務,最後把它推給中央,中央也只能概括承受。

台中市府出二十二億是一次性付出,中央不只擔負另一個二十二億,還要負責歌劇院的人事與業務經費,以及終年節目費用,等於台中市府與中央一起「生」下歌劇院,但養育責任全在中央,中央的預算則來自全國人民。

歌劇院涉及的地方與中央角色扮演,可與高雄大東文化中心興建始末相印證。二〇〇五年,中央確定興建衛武營藝文中心時,當時的高雄縣楊縣長一方面積極配合,另方面也在鳳山推動大東文化中心興建計畫。楊縣長要求中央補助工程經費,文建會以衛武營興建在即,且與大東距離甚近,予以婉拒,但高雄縣府仍執意興建,中央前後用特別預算補助大東兩億五千萬左右,其他人事員額、業務經費皆由高雄縣自行吸收。高雄縣市合併升格之後,高雄市府已把大東列為重要展演場所。

劇院不論歸屬中央或地方,本身就具有在地性的指標意義,有助於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與促進地方繁華。但它不比一般建築物,建築主體完工驗收之後,機關、行號或一般民眾就可以入住,劇院工程落成只是一個階段,其長期營運所涉及的問題才剛要開始。

就劇院的定位而言,國家級劇院與縣市演藝廳服務對象不盡相同,胡市長倡議興建大都會歌劇院時,係以服務台中市民為主要考量。改隸文化部後,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兩廳院同時轉為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旗下,成為全國展演的重要環節,與北、中、南國家級劇院建立節目流通的聯結,也自有一套行政法人劇院經營與管理系統。

台中是台灣重要都會,地位適中,以往表演場所只有中興堂與文化中心,如今擁有國家歌劇院,作為台中新地標與城市文明象徵,這是台中市民的榮譽,也是全國民眾之福。然而,台中的歌劇院體質並不太好,劇場資源相對匱乏,卻一出生就得與同胞兄弟衛武營,跟已經在台北運作三十餘年的國家兩廳院跑馬拉松。目前已知,未來歌劇院的營運一半外租、一半自製節目,其慘澹經營可以想像。台中官員、民代關心的應該是歌劇院未來營運問題,如何鼓舞台中市民更加支持劇場?歌劇院讓台中市民享受特優惠票價的後遺症,可能反映在製作成本上,而劇院與表演團體又互為一體,劇團、舞團工作人員待遇極低,又朝不保夕,經費縮減,恐影響表演節目品質。

記得中央核定歌劇院經費補助時,文建會曾向台中市府建議,應像衛武營藝文中心一樣,立即啟動在地團隊、表演人才、觀眾輔助機制,這種配套要真正落實並不容易,但也是不得不走的方向。台中市長念茲在茲的是硬體工程早日完工,完成一項任內政績,對於未來營運不太有概念,不知及早提昇在地團隊的表演能力,並透過劇場推廣教育,達到培養觀眾人口的目標。目前台中市府雖與各縣市一樣,有市級的扶植團隊,這是以扶植地方傑出表演團隊為主,與基層普及性的推廣與人才培育計畫,並不完全相同,而且也已慢了好幾年。

台中市民至歌劇院看表演特別優待,感覺回到半世紀前戲院送「招待券」給親朋好友或軍警單位的年代,持券者入場有被「招待」的「不一樣」感覺。台中文化官員與民代,如果只是「建議」國家歌劇院優惠台中市民與在地團體,尚可看作為民服務以及重視地方文化的樣態,倘若強勢要求歌劇院照辦,就是昧於表演藝術生態,感情用事了。

現任台中市長林佳龍昔日就是領銜提案的立委,應瞭解事件始末,明白市府的角色,以及尊重歌劇院專業營運的必要性。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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