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之外,如何共同承擔核廢料的處理責任,不僅是科學問題,更是倫理、道德問題。
崔愫欣在一次公開活動中,遇見發起「以核養綠」公投的黃士修,對方稱核廢料「埋起來放地底就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但我說就是因為不能解決,才要去埋起來,這根本不算是解決,」崔愫欣點出兩者思維間的巨大差異。
「共同承擔的責任是必要的,」杜文苓強調,許多人以為只有蘭嶼人、或是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的居民才要考慮核廢料,但許多住在都市裡、每天使用便捷電力的民眾也應思考,當核廢存在時間長,要設置一座常人不願接近的貯置場,後代子孫還有沒有選擇的機會?
她甚至建議執政者,應考慮在代表權力中心的總統府放一桶核廢料,象徵只要執政一天,就要面對核廢料問題。此外,核廢料也可以提醒執政者,在面對未來科技發展時,如何能不要再只思考眼前利益、而忽略後代利益及處理成本?
高階核廢料需妥善處理、保存的期限,超越人類文明存在於地球上的時間;低階核廢料,也同樣超出人類生命尺度。公投之後,有人稱將發起核廢移出蘭嶼公投;有人稱,支持把核廢料放到以核養綠公投同意票數最高的區域。
這些言論,對照過去40年核廢料問題陷入困境的過程,其後果清晰可見:當我們只願把複雜的溝通、理解過程,化約為膝反射式的結論時,這個超越人類已知「永恆」的答案,恐怕再過40年都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