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是民主還是暴力?從「龍腦」事件看都更法規爭議

2015-07-3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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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是很缺乏都市更新計畫啦!我們現在有的是更新地區的計畫,而不是1個都市更新計畫。」徐世榮指出,現行的都更單元多由建商或住戶自行劃定,並非由政府經過完整全面考量的「都市計畫」,往往淪為只是住宅的改建。徐世榮說,台北市有9成的都更案件皆採用現行《都更條例》第11條「未經劃定實施更新地區可自行劃定並提出申請」來都更,導致推動都更的地區多半是高地價地區,而非真正需要重建、整修的老舊社區,他建議都更應採第5條,由地方政府經全面調查及評估後,視實際需要「分別訂定都市更新計畫」,這才是都更的正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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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原先就被市政府劃入都更區域內的永功里,難道不算政府劃出的都市更新計畫嗎?徐世榮認為,劃定都更區並不等於政府經過全面通盤考量的都市更新計畫,即使屋齡高也不代表一定要都更,若要都更,應明確了解該地區都更的公益性,將道路等公共設施都納入考量,經過嚴謹的法律程序才能核定,否則《都更條例》便淪為「住宅改建條例」,他建議未來《都更條例》可以學習日本的制度,將住宅改建及都市更新的法令分開來,才能因應不同需求、減少多數暴力的情況發生。

至於是否要達到百分百的共識才能推動都更?徐世榮認為,若政府經過非常嚴謹的都更計畫核定,確定都更符合公益性,那即使有少數不同意戶也可強制執行;詹順貴也說,並不是一定要百分百同意才能進行都更,他認為由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產生的爭議較小,如果是居民自行推動的自辦都更,則應將土地從屬一塊一塊分開來看,好比一塊土地中分10筆土地、每筆土地有多位所有人,那應讓每筆土地所有人自行決定是否參與都更,而非讓其他塊土地所有人以多數決決定該塊土地是否參與。此外,他也以自己設計的修法版本為例,表示若政府真的想說服人民有公益性,那可以採取徵收的方式,透過較有明確公共利益判準流程的徵收取代強拆,來說服人民該都更是否具有公共利益。

詹順貴認為,隨著文林苑事件落幕,社會對於都更的關注變小,行政院版的《都更條例》仍持續向建商傾斜,因此許多迫遷的民間團體目前希望《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不要通過,才能暫緩現行不公義的都更制度。

永功里都更究竟是哪裡出問題?

已推動10年的永功里都更正是舊有《都更條例》的產物,也許因為部分條文有瑕疵而不夠完美,但已因信任而投入成本的居民又是何辜?台北市政府雖然憂心社會氛圍而不願強制執行,但先前發出的拆照卻已拉高同意戶與不同意戶間的對立,就像擔任都更召集人的原住戶謝水永曾感嘆的,「房子還沒拆還沒關係喔,大家再搬回去就好」,暴露出的是政府憂心社會氛圍但卻只「做半套」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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