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哲安觀點:冷戰遺緒與「權威」之欺騙性─非關民主的「國際聲明」

2024-05-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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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追溯到1993年國民黨執政之際,民進黨自己提出《立院聽證調查法》草案所列舉的罰鍰條件,比當前在野黨的版本更加兇狠。(資料照,陳昱凱攝)

作者指出,追溯到1993年國民黨執政之際,民進黨自己提出《立院聽證調查法》草案所列舉的罰鍰條件,比當前在野黨的版本更加兇狠。(資料照,陳昱凱攝)

2024年5月20日發布的《針對台灣國會改革之國際聲明》(簡稱《國際聲明》)在台灣中文圈一時引起了回響,值得我們進一步注意。畢竟,我們很想知道,這個時間點以「權威」的面貌介入台灣政黨之間拉扯戰的舉動到底是為什麼,具有什麼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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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聲明》相關的新聞報導中,台媒均以「國際學者」做為引人矚目的標題,例如中央社聲稱「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連署聲明:在野國會改革方案不合憲」;《英文台北時報》指出「外國學者猛烈抨擊國民黨、民眾黨立法改革」;《中央廣播電台》則高喊「國際學者震驚:黑箱國會損及台灣聲譽,籲藍白撤回法案」云云。

《國際聲明》28位署名者中,共計14名確實為現任或退休大學教授,佔比一半。其中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學者僅兩名,而他們的專業領域都不是憲法憲政。

《國際聲明》連署者另一半並非嚴謹意義上的「學者」,而是由諸如專業遊說者、營利性顧問、智庫分析師、國防工業分析師、軍方退役軍官、卸任政府官員、卸任煙草工業遊說員、販賣國防工業的反中專欄作家等等人士所組成。

堪稱為真正學者的部分,主要來自區域(中、台)研究和政治學兩種學科。如此的學科組合讓我們憶起冷戰時代裡,美國全球統治介入學術界的布署。時移世易,這個組合偏偏依舊停留於過去的心態,成為西方學術界從未認真展開的「認知解殖」任務的領域。

28 位連署者當中絕不可能不懂得認知解殖的重要性與意義的那位唯一的人類學家──史國良(Scott Simon)教授,預期中應該也是最懂得文化差異與比較文化的專家。然而,史教授所簽署的《國際聲明》偏偏採取了無視文化差異的立場,讓人對於史教授的參與感到十分意外。《國際聲明》的基本態度不但是將「國際」認定為標準,而且更誇張的是它假設所謂「國際標準」是個不存在任何差異可言的統一體,整塊可以直接套用在台灣身上,毋須針對台灣特有的具體歷史、文化脈絡做出調整。

且讓我們聽聽一位芬蘭學者與一位西班牙學者針對歐洲各國議會質詢體制比較研究的深度反思:「共同的政治和文化遺產才是進行跨文化比較的最低要求……事實上,沒有兩個議會具有完全相同的提問形式。即使這些形式的英文翻譯名稱相同,它們在功能上根本不等同。譬如說『備詢』一詞在不同的政治體系中具有相同的名稱,但形式、內容、功能和後果皆不一。如果沒有在其中闡明相關差異,那麼這種欺騙性的相似性可能會產生很大的誤解。質詢條件以及其他方面存在很大差異,這使得真正的比較研究變得困難,遑論整個議會質詢制度一直在不斷地演變。」(Sánchez de Dios and Wiberg, "Questioning in European Parliaments," in The Roles and Functions of Parliamentary Questions, 2012)歐洲各國備詢體制的比較研究需要如此謹慎,文化背景與歷史經驗相差甚遠的台灣可想而知更是難上加難的案例。學者怎能對此視而不見呢?

民進黨以曾任AIT的司徒文、楊甦棣等「學者」指摘我國會改革是否違憲,外國學者無禮,民進黨却失格。(林楚茵臉書)
民進黨以曾任AIT的司徒文、楊甦棣等「學者」指摘我國會改革違憲。(林楚茵臉書)

文化差異另一有趣的視角就是翻譯,而這次的《國際聲明》也並不例外。尤其,其中文翻譯與英文原文具有一個表面微小卻讓人覺得十分耐人尋味的差異,更值得我們探討。

《國際聲稱》原文聲稱,在野黨草擬的改革方案讓政府官員「可能僅僅因為在議會質詢時提問而遭監禁」。中文版本以「僅因為『回嘴』而被提出藐視指控」,與英文原文的出入相當大。不但「監禁」(jailed)一詞被「提出藐視指控」取代,而且英文裡「提問」一詞莫名變成了中文「回嘴」,語氣與意義截然不同。兩者前後的微妙差異,似乎道盡了《國際聲明》草擬過程背後的心態,企圖對中、英不同讀者群引起最高程度「豈有此理!」譁然震驚的反應。

做為政治介入,《國際聲明》具有展演效果。除了假借「國際」與「學者」之名來販賣「權威」之外,其真正的焦點從這個關鍵的語句隱約可見:「(改革方案)不但損害台灣良善治理的形象,更在當前來自北京的挑戰日益遽增的前提下,進一步加深台灣的政治分歧」。顯然,對於《國際聲明》的簽署者來說,民主重在形象,而形象則是地緣政治和軍事「抗中」的絕佳利器。

或許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以遊說者與國防工業關係人物等身分佔一半的群體,本來就會特別著重「形象」的重要性。重點是,他們真正的焦點並不是改革方案是否違憲(他們有資格輕易判斷這點,讓人非常懷疑),或者這些改革是否合乎台灣的政治發展,而是這些改變是否符合形象戰爭的需求。換言之,這是一場認知作戰,為特定政經利益展開戰略佈局的戲碼。凡是不符合該「佈局」為了掩飾其勾當的「形象」所需要的舉動,皆為「破壞」性的行為罷了。而單邊針對在野黨提出「政治分歧製造者」的指控,正是回應「佈局」可能被「破壞」的一次麥卡錫主義措施而已。

眾所周知,十多年來,包括民進黨在內,台灣政壇幾乎所有參與者都曾經同意體制改革是必要的。然而民進黨執政8年,卻沒有兌現這項承諾。遑論追溯到1993年國民黨執政之際,民進黨自己提出《立院聽證調查法》草案所列舉的罰鍰條件,比當前在野黨的版本更加兇狠。

目前的改革方案或許不盡完美。然而,粗略回顧台灣戒嚴結束以來的憲政改革歷史,很快就會發現,沒有一個政黨本著純粹無私中立和客觀的精神推動改革。即使政黨輪替多次,四十年來的體制改革也一直反覆被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今天如此這般絕不是台灣首次。偏偏此刻,一批國際「學者」力圖介入台灣的議事進程,將「形象」的捍衛擺在第一,已經讓人清楚看到這些介入的行動,與台灣自己專屬的民主進程其實完全無關。而真正的破壞者是誰,已經日益明朗。

*作者為法國巴黎第十大學兼里昂第三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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