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評海軍新訓中心「假槍」偽充真槍案

2024-02-2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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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實,細部請讀閱該判決及起訴書所載。簡言之,丟槍後,林姓營長找了麾下多位連長等一起「合謀」,果然大夥群策群力,又是買仿真槍(假槍)、又是出工打磨鑽刻「仿製槍號」,更透過槍械清點時「夾帶匿藏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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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丟槍是嚴重之事,讀者們是否查見該案真正問題?答案是:「多人合謀及共同掩蓋!」該營居然集體合謀共同掩蓋,或說是分工也罷。當假槍入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沒爆開前「長官不知、國人不知?」乃至好官續當,彼此互挺及相互拉拔升官?俗俚稱:「同窗扛槍、同嫖分贓」,果然是金科玉律?但該個案之軍人紀律卻徹底敗壞無疑。

國軍裝備精良?軍紀嚴明?

2022年4月新聞報導,前立委邱顯智質疑「國軍防彈衣之防彈效能」,筆者先前提出「國軍裝備、防彈衣及輕型狙擊槍彈著精度不足驗收不合格」等質疑(詳拙文《國軍精良設備檢驗之謎—建議邱國正「身先士卒」親試防彈背心》)。賴清德及賴政府即將上台,且請問賴清德、新任國防部長及服過兵役的朋友們,請問:「您對國軍的裝備品質觀感如何?」筆者相信賴一定回答「精良!」但服過兵役的民眾呢?每次筆者都要舉電影《九品芝麻官》為例,當尚書大人頭上「頂」個蘋果要被包龍星矇眼射飛刀,尚書大人就突然「變臉」義正辭嚴「要求依法嚴查?」

國軍軍備局205廠林姓上校等接受廠商飲宴、性招待之貪瀆案,目前雄院一審尚未判決(雄檢111年度軍偵字第152號、111年度軍偵字第156號),但可觀察2/19監察院新聞稿,筆者整理節錄要點如下:

一、性招待及攜帶軍品出廠解說製作細節:軍備局第205廠前上校工務長林龍基等3人多次接受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招待,並違反內部作業規定,於軍品研製修公開展覽前,未經報備,私下允許特定廠商入廠瞭解藍圖,並攜帶軍品出廠解說製作細節,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之貪瀆案件。

二、軍紀不彰,6名涉案人員年度考績均為「甲等、甲上」:該廠另有物料供應室前黃姓上校主任等3人雖未涉刑責,但與廠商飲宴,涉足有女陪侍不正當場所之情事,該廠違法違紀人員眾多,且行為時間自108年2月起至109年9月止長達1年,內部卻無人舉發,又6名涉案人員違失行為期間之年度考績均為「甲等」或「甲上」顯示,軍備局第205廠案發當時軍紀不佳,機關內部控制鬆散、平時考核不實,有予糾正之必要。(以上引用2/19監察院新聞稿,彈劾報告請自行連結113年劾字第1號)當看完該彈劾報告,令人不勝唏噓。又,其中所示有女陪侍場所之消費金額,有興趣之讀者請點入讀閱(詳113年劾字第1號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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